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平潭> 要闻播报 > 正文

平潭县检察院在网上公开法律文书 开福建省先河

2014-03-06 08:1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讯 日前,平潭县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10份不起诉决定书和46条案件公诉流程信息,此举开了全省案件公诉流程信息和不起诉决定书在网络上公开的先河,百姓可对检察裁量权进行监督。

平潭县检察院制定出台了《案件流程信息公开、不起诉决定书公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形成长期有效的检务公开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我们的公开制度‘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确保在互联网公开的不起诉决定书,与送达当事人的文书一致。”该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王建说。同时,平潭县检察院在公开的法律文书中,对当事人个人隐私进行保护。

平潭检察院还建立了法律文书公开效果反馈机制,对于互联网反映公开的法律文书中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适时启动案件督察程序,及时补正,一并公开。

平潭县检察院检察长施建清说,下一阶段,该院还将探索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其他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的公开制度。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陈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