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新农合新政 大病实际报销比例至少70%
2014-03-14 08: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邱淑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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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实际报销比例至少70% 福建省出台新农合新政,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到22类
东南网3月14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省卫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做好2014年新农合工作的指导意见》。 【相关新闻:福建新农合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 减轻大病患者负担】 我省确定,2014年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9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32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70元。住院补偿方面,原则上封顶线保持在10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今年还要将儿童苯丙酮尿症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使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到22类,各类病种实际报销比例应不低于70%。 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 每人每年不低于390元 根据此次新政,我省确定2014年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9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32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70元。财政补助标准提高部分(人均40元)省级财政仍按80%、60%、40%、25%的比例实行分档补助。医疗费用与基金使用率较高的统筹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适当提高筹资水平,以满足基本医疗保障的需要。 我省要求,全省各地在制定补偿方案时,要根据上年度基金使用情况合理安排资金,原则上今年新增的资金主要用于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大额医疗费用的保障。资金分配按普通住院基金人均280~360元、重大疾病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基金人均10~30元(含历年结余)、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人均5~35元、门诊特殊病种统筹基金人均10~50元进行安排,并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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