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委会揭消费纠纷四大高发区
2014-03-15 08: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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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手机使用 手机故障频频。消费者反映的手机质量故障主要有:经常死机,杂音大,无信号,屏幕晃动,按键不灵,键盘脱落,漏电,手机电池待机时间短等。李先生在罗源县一手机店购买手机,当天就发现返回键失灵。换机后,重新充电,手机却无法开机。经调解,手机店予以退货。 水货机、翻新机冒充正品。吴某在古田县一家通讯店买了一部苹果5代手机,价值5080元,商家承诺手机是行货。买后没几天,手机频频出现质量问题。拿到广州苹果售后保修,工作人员检查后称该款手机已激活超过半年,是二手翻新机。 售后服务缺保障。消费者反映的手机售后服务主要问题有:售后保修不及时,维修延时,不提供备用机,不履行手机的“三包”规定等。南平市延平区的陈女士去年购买一部价值2850元的三星牌手机,没多久连续出现多种故障,无法正常使用,要求商家换机遭拒绝。 省消委会提醒>>> 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要注意 包装是否有拆封痕迹、有无通话记录等。买行货最好到专卖店,记得索要正规发票及保修卡。网购手机,一定要先了解网站资质及网店资信、评价等信息。与此同时,针对水货手机、翻新机、冒牌电池大量存在的情况,执法部门应重点检查商家的进货台账,要求各商家在购进手机时,向进货单位索取合法有效的发票,对所销售手机的进网许可证上的许可证号等进行备案。 3汽车销售 购车合同条款模棱两可,故意在合同条款中设陷阱,或利用一些表述不清的字眼忽悠消费者。 去年3月3日,钟先生在长汀一汽车销售行预购2013款新福克斯两厢。当他提车时,4S店提供的却是2012款车辆。钟先生上网查询后才发现,新福克斯两厢根本没有2013款。12315工作人员查阅车行提供的购销合同,发现该合同存在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合同标注了“2013”,却没说明是款式还是生产年份。12315工作人员责令该汽车销售行立即纠正购销合同填写方式。 虚假宣传,销售员口头承诺新车有诸多配置,但交车时消费者却发现配置或没有,或不同,或非原厂。 去年8月23日,宁德市的叶先生在当地一家汽车4S店看中一款福特轿车,与商家谈好价格,并交了1万元定金。叶先生反复叮咛4S店销售人员自己订购的车辆型号、材质等相关细节,商家也向叶先生承诺将提供原厂车辆和导航。后来,商家给叶先生提供的车辆却与当初的承诺不符。 为了鼓动消费者购车,承诺代办车贷、车牌及代缴购置税等手续,并口头保证代办事宜若未成退定金,可真未办成,销售人员随即变脸。 去年6月底,莆田市的何女士在荔城区西天尾一车行订购一辆车,预交定金10050元。双方在购车协议上约定,如果贷款一个月后办不下来就可退掉定金。1个月后,车贷没能办下来,何女士找到车行要求退还定金,车行要何女士再等等。一等又是1个月,车贷还是不能办,车行却拖着定金不还。 车行捆绑销售汽车保险。今年初,上官先生在福州一家车行购车,预付5万元订金。车行要求上官先生在该车行购买指定保险公司的车险,上官先生在经过一番比较后,发现该车行指定车险保费偏高。经调解,该车行与消费者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款。 省消委会提醒>>> 在填写购车合同时,注意车辆信息是否写全,合同应明确标注车辆品牌、款式型号、排量、颜色等,还应明确标注何年车款、违约责任、交车期限等。此外,还要注意合同中各种附加费的明细项目。 面对汽车厂商的殷勤推荐,消费者需冷静思考再做决定,购车前要认真阅读官网上的原厂装备表,并注意保管好发票和说明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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