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举行
2014-03-16 10:0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3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姚瑾)15日,我省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在福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群英、副省长郑晓松、省政协副主席陈绍军出席会议,并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带头签名响应绿色低碳消费倡议。 大会通过电视专题片等形式对去年全省消费维权工作进展及重要事件进行回顾,并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通过通俗易懂的社会生活场景展示新消法的亮点。同时,省消委会负责人在会上发出“践行绿色低碳消费 建设共同美丽家园”绿色低碳消费倡议书,希望我省广大消费者做绿色低碳消费的倡导者、引领者、践行者和创新者,为建设美丽福建,实现“百姓富”和“生态美”有机统一作出积极贡献。 |
相关阅读:
- [ 03-15]内蒙古举办大型3·15维权宣传咨询活动
- [ 03-14]3·15零距离体验消费维权 视频消费维权设了257个点
- [ 03-13]福建 3·15
- [ 03-24]屋漏偏逢连夜雨 苹果危机被“3·15”引爆
- [ 03-22]关注3·15汽车召回事件:涉事车企在漳未受大影响
- [ 03-19]政和开展“3·15”现场咨询活动
- [ 03-19]建阳开展“3·15消费维权”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 [ 03-19]三明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