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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频出 网购期待省钱又省心

2014-03-28 08: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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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无理由退货”搞定一切?

被寄予厚望的“7天无理由退货”,真能解决所有问题吗?记者从宁德消委会了解到,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都有商品被列入“不适合无理由退货”范围,即: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除所列明的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宁德市消委会副秘书长陈裕来表示,“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是出于避免消费者因网购信息不对称或者冲动消费而带来的损失,以此保护消费者权益。但该规定存在一些问题,如在出现纠纷时,怎样判定商品在什么程度上符合完好?如何界定是否属于无理由退货的物品等等。因此,消费者不要认为有了“7天无理由退货”后,网购就万事大吉了。

消费者如何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所规定的保障?对“不适合无理由退货”范围物品要谨慎购买,如果所购物品自身不能界定,要和商家谈妥该物品是否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同时还要预防一些商家打擦边球,如一些数码产品,商家规定包装必须完好,拆了就不能退,达成以上条件后,如果出现退货纠纷,应立即向工商部门投诉。陈裕来还提醒说,由商家在海外代购的物品,一般是不能无理由退货的。

无论是“先验货后签收”,还是“7天无理由退货”,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参与实施网购的经营者、消费者和快递公司三方的行为,从而保障三方的合法权益。只要各方共同遵守“游戏规则”,网购商品就能省钱又省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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