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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6月1日起实施两项驾培国家标准

2014-05-07 17:26  陈薪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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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7日讯(本网记者 陈薪宇 通讯员 刘夕文)记者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了解到,6月1日起,我省驾培行业将正式实施两项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据悉,两项国标的实施,对培训机构的资格条件、技术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全省培训机构将面临大范围调整与改造。

首次明确教练场地规模标准

国标按照培训机构的级别和教练车数量,对教练场地总面积和单车道总长度提出硬性要求。以小型汽车培训机构为例,要求场地面积最低限度分别为3.3万平方米、1.7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单车道总长度最低限度为3200米、1600米和1000米。

对驾培机构的分级不再进行培训车型类别和单类车型数量的要求,仅从教练车数量上进行区分,一级80辆、二级40辆、三级20辆。

教练场必须设有模拟城市街道 新增安全管理员岗位

新标准修订了教练员资格条件,明确理论教练员配备数量由原教练车总数的10%调整为3%,结业考核员数为教练车总数的5%,并要求每个培训机构配备至少安全管理员1名。并充分考虑训练道路应具备的实用性和仿真度,明确要求训练道路要侧重设置循环路线网,至少设立1段城市模拟街道,并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

此外,专门提出教练场应符合安全条件,其中包括必须与外界采用物理隔离,合理设置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并要求配备照明设施,方便学员夜间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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