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百分百返利网”非法吸资5亿多元 9被告获刑
2014-05-08 21:31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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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8日讯(通讯员 王光忠 孙郡 本网记者 王坤明)2012年5月31日东南网曾以《七旬老太拿治病钱“投资” 福州百分百返利网人去楼空》一文率先曝光了福州百分百返利网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记者今日从福州市检察院获悉,日前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鼓楼区法院对福州百分百返利网金融传销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姚某某等9名涉案人员分别获刑并处罚金。至此,福州市目前查处的最大规模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告一段落。 百分百返利的诱惑 2011年7月,姚某某在建瓯注册成立了百分百公司,随着经营范围和规模的扩大,同年12月23日,姚某某在福州注册成立了谊生公司,公司住所位于鼓楼区湖滨路。 据检方调查,姚某某通过百分百公司和谊生公司在互联网设立的“百分百返利网站”,按公司→代理商→加盟商→会员层级结构开展传销活动。会员向 “百分百返利网”的加盟商家购买商品,只要会员另向谊生公司支付消费金额16%的返利保证金,谊生公司就在500日内每日按消费金额0.2%向会员支付返利。代理商按其所代理区域经营总额的2%提成(扣除谊生公司20%的手续费,实际提成为经营总额的1.6%),代理商再按经营总额的1%提成分给加盟商。 朱某、齐某某、邓某某等多人受聘在谊生公司任职,为姚某某提供重要技术支持、开展日常管理和市场业务的拓展活动以及财务方面的支持。 返利泡沫的破裂 在高利润的诱惑下,许多会员和加盟商无实际交易,而是下空单,直接向谊生公司支付虚假消费金额16%的返利保证金,收取每日按消费金额0.2%的收益。 由于谊生公司没有任何经济实体,靠收取会员交纳的点费支付返利款,在短时间内还能营造按时返利,稳赚不赔的假象来吸引会员和加盟商的加入。到后来返利款越来越大,必须吸纳更多的加盟者,收取更多的资金才能维持。 为了摆脱困境,2012年3月28日,在姚某某的策划下,谊生公司法人代表由其变更为冯某某,姚某某仍在谊生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冯某某以法人代表的身份在谊生公司的各式报表上签字并领取每月1万元的工资。 随后,陈某某、覃某某、高某某等人先后在谊生公司担任高管。2012年5月21日,谊生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高某某,由高某某继续维持该公司的传销活动,柯某某到谊生公司协助财务管理工作。2012年5月28日,因谊生公司无法按承诺支付返利,在部分代理商、加盟商的追讨下,高某某回天无力,谊生公司终于崩盘。 据检方介绍,综合有关部门的司法鉴定,谊生公司(含百分百公司)从2011年7月开始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至2012年5月底,在全国各地发展代理商692人,加盟商6623人,订单会员有3.4668万人,非法吸纳传销资金总额5.248亿元。其中姚某某、冯某某组织、领导谊生公司期间,订单会员共计3.2696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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