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政府第三次“搬家” 将迁至新设建阳区
2014-05-28 07:29: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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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要求严格遵循“约法三章” 批复中,省政府要求南平市要认真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调整,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划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要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人员调配、财产处置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搬迁历史南平政府(行署)驻地三次“搬家” 新中国成立以来,南平行政区划多次调整。1949年5月,闽北大部分县解放,设第一、第二专区,1950年3月,第一专区改建瓯专区(9月改建阳专区),第二专区改南平专区。1956年,建阳专区并入南平专区,并增设南平市(县级),作为当时的专区驻地。 第一次“搬家”,是1970年9月,南平专区驻地由南平市(县级)迁驻建阳; 第二次“搬家”,是1988年10月24日,驻地又从建阳迁回南平市(县级)。1994年9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平专区设立地级南平市,原县级南平市同时改设为延平区,南平市政府所在地,随之变为延平区。 此次南平市政府从延平搬到建阳,是第三次“搬家”。 建阳是福建最早设立的五个县治之一,1994年3月撤县设市。历史上,特别是宋代曾以“图书之府”和“理学名邦”闻名于世。伟大的思想家、理学家、教育家朱熹晚年定居建阳考亭,著书立说,为中华民族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因此有“朱熹故里”之称。建阳现总面积3383平方公里,人口34万多。对于这次南平市府迁回建阳,当地老百姓将其称为“回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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