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文化生态保护的“泉州模式” 福建日报记者 刘益清 林育毅(泉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作为闽南文化发祥地与核心区,泉州在闽南文化生态区保护上,理应发挥先行先试的作用,率先探索科学有效的文化生态保护模式。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对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具有突出特色和价值的闽南文化进行整体性保护,是文化保护、传承、发展的一种科学举措。 经过长期努力探索,泉州在闽南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活态化保护、数字化保护上,领先全国,形成独具特色的“泉州模式”。 整体性保护是文化生态保护的着力点,也是泉州长期推进的基础工作,包括全面了解和掌握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通过调查、认定、登记,做到对本地文化的“家底”心中有数。 活态化保护,是泉州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的亮点。所谓活态化,就是让文化遗产通过当代传承人、传承空间平台、传承展示活动,使优秀的传统文化在当代社会继续彰显其魅力。 数字化保护,是泉州闽南文化生态区建设中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后人的文化工程。泉州市计划投资500万元,建设完善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数据库。 |
相关阅读:
- [ 05-26]入学礼成人礼等传统礼俗被列入闽南文保总体规划
- [ 05-23]福建省政府部署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 [ 05-14]福建发布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重点保护岁时节日
- [ 03-28]泉州将建20个闽南文化生态重点保护区域
- [ 06-19]世界闽南文化展示中心开馆
- [ 04-27]70后漳州郎长在泉州 行脚厦漳泉诉说"闽南故事"
- [ 03-10]黄少萍:世界闽南文化节6月16日在泉州举办
- [ 11-21]闽南跨文化学术研讨会:"闽南话纵贯盛唐通秦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