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农村集体聚餐50人以上要申报备案

2014-07-13 08:38:54 谢贤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7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贤伟)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卫生监管部门将对其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这是我省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新举措。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对城市郊区及农村地区家庭或者单位因婚丧嫁娶、节庆聚会、乔迁贺喜等事由举办的非经营性自办宴席加强安全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根据通知,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要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定期培训。

通知要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