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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集赞送礼,你中招了吗? 暗藏陷阱需要小心

2014-07-15 08:56: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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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15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赵锦飞 实习生 尤德坤 杨玲)

“亲,帮我的朋友圈第一条点个赞吧。”近来,集赞送礼的信息十分火爆。“集赞送牛排”、“集赞送冰激凌”、“集赞送手机”……各类信息铺天盖地。“满68个赞送红米手机一部”、“点赞满55送电饭煲”……不少客户利用微信圈纷纷转发点赞,本想以此获得商家许诺的种种优惠。可是,到兑现“赞”礼时,商家却借口多多,故意推逶。

集赞送礼 热潮涌动

记者发现,集赞送体验卡、送游乐券、送免费品尝券……这些诱人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内被转发,不少市民纷纷召集微信好友帮忙点赞,希望以此获得商家许诺的优惠。

福州市民小邓告诉记者:“之前点开朋友圈看的都是朋友们的心情和生活,现在都被各种点赞消息裹挟着,看着很烦。”

许多人都有过被要求点赞的经历。记者在线采访了20名大学生,他们都表示曾被同学要求过点赞。大学生小邓说:“有时候一天要点上好几条,虽然很简单,但是多了也烦人。不过碍于朋友情面都会去帮忙点个赞。”

大学生小张也被这个集赞活动弄得哭笑不得。“有一天我在午睡,突然被闺蜜打来的电话吵醒,接起来才知道,就是要我帮她的朋友圈点个赞,她还差一个赞就可以获得一个甜品店的优惠券。”

福州某大学的小潼更是被同学称为“点赞狂魔”。小潼的同学小田和小张都抱怨道,前段时间,几乎每天都会被小潼叫去点赞,而小潼的微信朋友圈几乎成为各类集赞信息的集中地。

“真的太夸张了,小到送唇膏大到送iPad,他全都转了,全部都要我们点赞,真是无语。”小田对此感到很无奈。小潼则表示:“集几十个赞就能免费送那么多东西,不要白不要啊,而且很多都是真的。我和同学一起去免费吃了寿司和牛排,真的很合算。”

暗藏陷阱 需要小心

但是,集赞送礼活动很可能隐藏着消费陷阱。

今年3月,福州市晋安区消费者郑女士称,比各披萨3月22日通过微信平台发布,集齐30个赞即可获得一张免费自助餐券。她集齐30个赞后,打电话与商家联系,商家称到店里出示转发点赞内容的页面即可兑换,而且没有名额限制。但是,商家后来告诉她已经没有名额了。

无独有偶。彭女士接到晋安区火车站商贸城一楼灰姑娘化妆品店微信宣传:转发微信内容到朋友圈,点赞送礼,点赞满55送电饭煲。彭女士发动家人朋友收集了80个赞。但是,当彭女士要求兑换礼品时,商家表示没有货,留下彭女士的联系电话,让其以后再领。过了一天,彭女士再次联系商家,商家表示活动已经结束。

福州某大学的英子(化名),在5月28日收到一个集赞信息:“满68个赞送红米手机一部,集满立马就送。”英子很快就集满了68个赞。随后,她将集赞截图发给发布信息的公众号。公众号回复“只需要汇16元钱邮费,就可以领到手机”。英子看到这条信息之后犹豫了,因为害怕上当受骗就没有回复。此后这个公众号不停地发信息给她,催促她汇邮费。“我知道这是骗人的,就不再理他了。但是我的学长小陈就被骗了。”英子说。

目前,集赞送礼已经成为消费投诉的新热点。今年上半年,晋安区工商局接到10多起这样的投诉。一些实体商家的惯用手段是用户集完赞后或者选择不回应,或者借口活动时间结束、礼品发放完毕;一些微信公众号更是玩起诈骗手段,要求汇邮费,然后消失。遇到这样的问题,大多数微信用户都选择自认倒霉。

微信营销 监管缺失

福州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张莉说,微信营销作为一种新鲜事物,监管还存在很多空白。目前,营销主体零门槛,且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违规违法现象发生后很难追责。

根据《合同法》规定,商家承诺微信点赞送礼品的行为属于民事上的要约行为,微信用户认可并完成商家指定的要求,就表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商家必须依法履行,否则就属于违约行为。

张莉说,商家搞点赞送礼活动,不能只说点赞有机会获赠品,还要注明究竟有多大机会、赠品有多少、怎么摇奖等信息。如果商家在活动条款中没有明确兑奖的个数和截止时间,那么该商家就应无限期把奖品兑换给消费者,否则可能涉嫌欺诈。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提醒消费者,在参与类似活动时要保持理性,不要盲目跟风,留心是否存在诈骗活动。如遇上商家不予兑奖,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向消委会投诉。一定要通过页面截图保留证据,否则,商家一旦删除了内容,消费者将难以取证。

张莉还建议,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发布微信营销的法人和自然人资格,让各主体承担应有的责任。同时,可探索建立微信营销标识制,要求所有微信营销行为必须明示其行为性质,及发送者的单位和联系方式,并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可依照相关法律进行查处。工商、公安、通信等部门也要加强合作,建立专业队伍,加强对微信营销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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