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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实施 记者街拍电动车乱象

2014-08-01 14:22: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建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今起实施,福建警方将依托开展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于8月1日至9月30日组织开展全省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辆电动车骑在机动车道上,被协警劝离

东南网8月1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实习生 林秋婷)福建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今起实施,福建警方将依托开展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于8月1日至9月30日组织开展全省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今日上午东南网记者在福州街头走访发现,电动车各类违规行为屡见不鲜,主要集中在违规载人、安装遮阳伞、闯红灯等。

据了解,福建警方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主要包括,非机动车无牌无证、违规载人等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通过规范源头监管,严格路面查处,努力消除交通事故隐患,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

上午,东南网记者在福州古田路与广达路交叉路口看到,受天气热的影响,有不少的电动车违规安装了遮阳伞,也有车主一只手撑伞,一手骑车。在越洋图书城前的一条斑马线上,有一辆电动车车主“全副武装”,不仅在车上安装了长度较长的遮阳棚,还戴上了全封闭的安全帽,同时围着防晒丝巾,穿着防晒衣。

在古田路靠近五一北路的路面上,安泰派出所的几名民警正在路口查处电动车违规行为,一辆电动车因违规载成年人被民警拦下并处罚20元,而一辆违规安装遮阳伞的车主被拦下后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反问民警,“这样安装不行吗?”民警解释说,安装遮阳伞不仅会挡住视线,有大风时还容易把电机车吹倒,存在安全隐患,民警建议她戴个帽子,穿件防晒衣。

据了解,从8月1日起至12月31日,福州将市区“限超电”的区域扩大至三环路(含主辅路)以内,禁止超标电动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车通行。在五四路上,记者发现有不少的超标电动上仍然在路上行驶,有些电动车则没有挂牌,有一辆电动车背后还施着一辆拉圾车,穿梭在机动车中间,相当危险。

在华林路与五四路交叉路口上,记者发现有不少电动车闯红灯,和机动车“争分夺秒”。在华林路上,有不少的电动车骑在了机动行道上,记者看到有辆电动车不仅违规安装遮阳伞,前后方还各载了一名小孩和大人,车身摇摇晃晃,在机动车道上和一辆公交上擦身而过。

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1.应当登记但未登记的;2.未悬挂或者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3.故意遮挡、污损非机动车号牌的;4.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5.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6.加装、改装动力装置的;7.改变外形或者已登记的技术数据的;8.违反规定载人的。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共保有电动自行车约1000万辆(含超标电动车),占我省总人口数3600万人的28%,平均每1个家庭拥有1辆电动自行车,并且以每年近100万辆的速度迅速增长。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在为群众提供了经济、便捷的交通方式的同时,由于非机动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导致涉及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时常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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