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机关单位将开展“节俭养德”行动

2014-08-08 06:39: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分享到:

东南网8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 节俭节约是传统美德。我省将在全省机关单位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机关在行动”,引导机关干部在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日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省委文明办联合向全省机关单位提出五点倡议——

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机关单位要引导领导干部形成节粮、节地、节水、节电、节油、节纸、节材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做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表率。

提倡低碳办公,减少资源浪费。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提倡纸张双面使用,推行网上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用品购置和使用;开展“一张纸献爱心行动”,倡导收集废旧纸张和书刊,将售卖所得款项捐赠给慈善组织;带头使用节水型器具。

提倡节能环保,杜绝能源浪费。机关单位要最大限度地降低单位能源消耗和运行成本。在阳光充足时,室内尽量不开或少开灯;公共走廊、楼梯照明灯要装自动控制或分路式开关。鼓励机关干部职工选择自行车、步行或搭乘公交车等绿色出行;倡导购置国产车、小排量车、新能源车;支持公车改革,降低行政支出。

提倡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食堂要根据就餐人数、饭量不同,适时增减。机关单位公务活动用餐要积极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

参与“光盘行动”,弘扬传统美德。坚持按需点餐,吃饱吃好,剩余食物打包回家;对食堂提供的纸巾、调味品等适量取用,不用或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等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