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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的房产竟被"正常"过户 不成文规定惹祸

2014-08-18 09:34:08 刘清华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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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收到查封文书没有通知

交易中心档案室的责任更大?

曾某其在法庭上说,他对交易材料履行一种形式审查义务,没有规定对每宗交易房产需亲自到档案室核对情况,其已尽到岗位职责。对这两套房产被查封,他根本不知情,不存在玩忽职守。

其代理律师表示,丁某作为档案室人员,在签收法院查封通知书时,就应该查看该房产之前是否有查档纪录。签收查封通知书后,也应该及时告知业务科室,完全可以避免房子被非法过户。查封的房子被过户,档案室有责任。

公诉机关称,房屋在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仍被交易,交易中心的审核、档案室、发证环节等均有过错。《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在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让,这一职责主要应由审批交易部门来负责。曾某其负有审核的职责,不能因为档案室不通知而免除其职责。

曾某其承认,他在审核林四提供的材料时,没有注意《房屋档案证明》的出具时间,存在工作上的疏漏,愿承担责任。

“只要不超过一年均可使用,不需要重新查档或核实,这是玩忽职守行为。”公诉人员称,并不是不要核查,2010年到2011年9月,就有三个申请人因查档时间较长重新查档的记录。

据了解,曾某其因在另一起案件中涉及滥用职权,当天并案审理。此前的8月8日,交易中心的林某、陈某玲和曾某玉,因为涉嫌玩忽职守已在平潭法院受审。(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东南快报记者走访

交易中心半年后完成电子查询系统筹建

8月13日,在平潭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的当天,东南快报记者到平潭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了采访。

交易中心的王主任表示,2012年之前,法院的文书直接送到档案室,由于档案室与各科室的衔接、协调不太顺畅,不够规范,出了一些问题,有其历史原因,目前他们正在努力改进。

据熟悉房产交易的一位当地人士表示,以前平潭房价低,经济不活跃,办房产过户的不多,被法院查封的就更少。但是,随着平潭经济发展和高价攀升,经济纠纷增多,房产过户多了,原来人工查档的形式肯定不适应了。

“以前材料送到档案室,不去查档根本不知道。”交易中心办公室的林主任说,现在由办公室负责接收法院文书,及时通知相关业务科室,然后交由档案室归档,杜绝房子被查封仍被过户的事情发生。去年8月到现在,已查出三起企图非法办理房产过户的事件。

林主任表示,他们还建立了内部QQ群,将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放进QQ群,以方便各科室窗口共享查询。同时,他们从今年7月份开始建立电子系统,目前法院查封的房产信息均已录入电脑系统,但大量房产抵押信息没有录入,整个工作年底基本能完成。

“电子系统建好后,被查封或者被抵押的房产,一点就知道,无法办理过户,防止人为因素。”林主任向东南快报记者展示了初建的查询系统,里面被查封的房产信息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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