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福建省政协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2014-09-03 09:15: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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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席发言 张兰常委:要实时、全面检测农村饮用水质,推广价廉实用便携的检测仪器,同时要加强对化学药品等危害人体的附加产物的监测。 吴志雄常委:促进城乡经济进一步融合,形成城市经济带动农村经济、农村经济支撑城市经济发展格局;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鼓励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连片开发,加快发展特色农业现代农业。 郑雄伟委员:建议配齐农村保洁员,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减轻村财负担;谨慎选择垃圾填埋场所,不要靠近水源和村民集中居住区。 吴成翰常委:美丽乡村建设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在媒体上加大建设典型宣传,引导更多群众参与其中。 古田县水口镇溪岚村党支部书记陈志:农村在保洁员配备、垃圾车购买维护、污水处理设备用电等方面投入很多资金,村财压力较大,希望政府加大这方面投入,适当降低污水处理电价,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邱春福委员:尽快建立乡镇一级水源水质监测中心,对镇区和周边乡村的村民饮水进行定期监测,提高预防水污染能力。 黄培强常委:政府要重视工业项目向农村转移问题,加强污水废弃排放的监测监管,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引导产业科学合理布局。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环境综合所副所长高小平:目前农村污水处理量很少,规模化、市场化运作困难,要研究探索适合我省农村污水处理的产业化道路,因地制宜建设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研究制定农村污水处理专项补助机制。 部门回应 省物价局副局长林作明: 目前国家施行三级分类电价管理,从我们物价职权出发,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已优惠一分九到两分八。对于基层代表提的降低电价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发改委等部门反映,也希望委员们通过提案,共同促进农村污水处理实行更加优惠的电价。 国家电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卫中: 农村污水处理用电价格统一按照所在地大工业用电执行,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电价不上浮、低谷时段正常下浮,并对用电容量在315KAA以下的污水处理厂免收基本容量电费。对调研反映还有执行不到位的,我们将加强核查,即查即改,整改到位,切实做好污水处理用电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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