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福建省政协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2014-09-03 09:15: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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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促进福建美丽乡村建设 ——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发言摘登 (文字整理 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何海铭 摄影 常岩) 编者按:建设美丽乡村,是去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奋斗目标,也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今年,省政协把“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专题协商议题,9月2日召开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进行专题协商。协商的形式活跃,增加了即席发言时间,省政协常委、委员及专家学者、基层代表发表意见围绕一个专题,省直有关部门准备充分,回应问题开门见山;协商的内容实在,谈做法讲过程少、摆问题提对策多,虚话套话少、真话实话多,一般性罗列问题少、实质性提对策多;协商的对象广泛,既有省政协常委、委员和部门领导、专家学者,还邀请基层一线代表参加,各方坦诚协商、踊跃献计。现将会议相关内容予以摘登。 吴少华委员代表民革福建省委员会发言 加强乡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
今年3至5月,民革福建省委调研组对漳州、泉州、宁德、龙岩、福州等地的9个县市17个建制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情况进行调研,发现乡村环境整治的困难和问题依然不少,直接影响到生态省建设的大目标。这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乡村污水处理大多采用原始方法,技术含量低;乡村固体废弃物处理几乎没有分类,填埋不规范,二次污染隐患严重;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宣传不到位;乡村环境建设资金困难,保洁制度和保洁员配备不足;乡村建设和环保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存在多头管理现象等。 建议:一是分类指导,建立适合我省不同发展和地域类型的乡村环境整治标准、要求和措施,推进环保建设;排污管网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应作为新村建设先决必备条件,老居住区逐步改造完善。二是建立长效建设机制,制订相关法律法规 (条例),推行农村环保随机抽查制度,保障乡村保洁员经费。三是加大投入,规定各级政府将财税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乡村污染治理等环境建设;集中财力,每年重点建设改造几个乡村的污水和垃圾处理管网设施,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的科技研发投入,对一些企业利用垃圾进行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的,实行倾斜政策。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环保意识和素养。五是明确乡村环境整治、建设和管理的归口部门,避免多头管理部门间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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