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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福建省政协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2014-09-03 09:15: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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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各方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专题协商

东南网9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何海铭)2日,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专题协商。省政协主席张昌平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李书磊,副省长陈冬,省政协副主席张燮飞、张帆、郭振家、杨根生、陈绍军、薛卫民,秘书长刘明出席会议。

与会各方发言踊跃,对话协商氛围浓厚。杨根生代表调研组全面介绍调研情况,6位省政协常委、委员和特邀专家代表进行专题发言,8位常委、委员和专家学者、基层代表作了即席发言,大家结合调研情况和工作实际介绍了我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省住建厅、农业厅、环保厅、物价局和省电力公司等省直单位、企业负责人积极对话协商,开门见山回应委员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具体举措。

张昌平强调,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要抓住一个根本,把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大建设在农村的结合点、落脚点和省委提出的“百姓富、生态美”目标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根本,最大限度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农村五大建设拢在一块,整体推进、抓出成效。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方面防止不注重发现培育典型、不注重示范引领的倾向,导致建设上的盲目无序和低水平徘徊;另一方面防止人为拔高典型,造成不可复制、不可推广的倾向,导致脱离农村实际、违背农民意愿,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初衷背道而驰。要做好三项工作:认真梳理委员的意见建议,以省政协常委会议建议案的形式报送省委、省政府,推动协商成果进入决策;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增强群众认同感参与度,营造浓厚氛围;加强政协民主监督,不断破除不敢大胆监督、不好具体监督和监督缺少依据、监督不起作用等观念,以群众面临和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找准民主监督重点,推动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李书磊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保留村庄原始风貌”、“记得住乡愁”的论述,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美丽乡村建设要重视文化遗产保护,要严格依法办事,制止对文化遗产的破坏,保护好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文化保护意识;积极探索科学的保护、利用模式,让群众从文化遗产保护中受益。他希望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进一步发挥作用,帮助省委省政府把保护文化遗产工作做得更好,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

陈冬指出,本次专题协商会选题好,大家调研深入、发言坦率,提出了针对性和建设性都很强的意见建议,省政府将认真吸收专题协商成果,并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政策措施。下一步,我们要在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和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六不六多”的建设原则贯穿于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要坚持开发保护并重,保护好古树、古建筑、古村落,开展连片乡村景观带整治工作,推动历史文化和乡村文脉的延续;要重点做好保障饮用水安全、处理污水和垃圾等治理关键环节,持之以恒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陈绍军传达了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精神。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促进福建美丽乡村建设

——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发言摘登

(文字整理 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何海铭 摄影 常岩)

编者按:建设美丽乡村,是去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奋斗目标,也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今年,省政协把“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专题协商议题,9月2日召开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进行专题协商。协商的形式活跃,增加了即席发言时间,省政协常委、委员及专家学者、基层代表发表意见围绕一个专题,省直有关部门准备充分,回应问题开门见山;协商的内容实在,谈做法讲过程少、摆问题提对策多,虚话套话少、真话实话多,一般性罗列问题少、实质性提对策多;协商的对象广泛,既有省政协常委、委员和部门领导、专家学者,还邀请基层一线代表参加,各方坦诚协商、踊跃献计。现将会议相关内容予以摘登。

吴少华委员代表民革福建省委员会发言

加强乡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

今年3至5月,民革福建省委调研组对漳州、泉州、宁德、龙岩、福州等地的9个县市17个建制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情况进行调研,发现乡村环境整治的困难和问题依然不少,直接影响到生态省建设的大目标。这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乡村污水处理大多采用原始方法,技术含量低;乡村固体废弃物处理几乎没有分类,填埋不规范,二次污染隐患严重;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宣传不到位;乡村环境建设资金困难,保洁制度和保洁员配备不足;乡村建设和环保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存在多头管理现象等。

建议:一是分类指导,建立适合我省不同发展和地域类型的乡村环境整治标准、要求和措施,推进环保建设;排污管网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应作为新村建设先决必备条件,老居住区逐步改造完善。二是建立长效建设机制,制订相关法律法规 (条例),推行农村环保随机抽查制度,保障乡村保洁员经费。三是加大投入,规定各级政府将财税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乡村污染治理等环境建设;集中财力,每年重点建设改造几个乡村的污水和垃圾处理管网设施,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的科技研发投入,对一些企业利用垃圾进行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的,实行倾斜政策。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环保意识和素养。五是明确乡村环境整治、建设和管理的归口部门,避免多头管理部门间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

陈礼辉常委代表民盟福建省委员会发言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保障乡村环境建设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农村环境整治,2006年起相继出台了有关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全民动员、齐抓共管”的整治氛围,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建设规划方案不落实,住宅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脏乱现象依然存在;资金缺口、人力不足、环保立法缺位等因素影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等。

建议:一是搞好新农村规划建设,严格执行 《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国土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镇村建设规划,体现人文、自然特色,提高村庄规划水平和建设品位;政府要加大土地审批、执法力度,将乡镇土地交给乡镇所在地负责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应逐年增加对农村环境整治的财政投入,以项目带动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投资新渠道,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整治。三是建立完善有效的农村环境治理模式,尽可能先对垃圾进行简单的干、湿分离,再采取“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采用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区域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方法处理生活污水。四是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管理体系,配备乡、村环境综合治理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能,积极推行《乡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纳入所在城市管理。五是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将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纳入县、乡、村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统筹协调,抓好宣传引导,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刘健常委代表民进福建省委员会发言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让群众早日喝上放心水

让群众早日喝上放心水,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民生工程。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3年12月20日,全省共完成投资19.5亿元,解决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人口900.83万人,农村学校师生18.2万人。但目前我省还有350多万农村人口未能用上合格饮用水,饮用水安全方面存在工程项目分散、建设成本高、施工难度大、前期工作不到位、水源保护意识不强、水管网老化严重、水质污染超标,保护、治理和工程建后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

建议:一、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后期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乡镇成立供水站,并与水管站合署办公,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组建用水户管护小组等。二、强化水源水质监测和水源地保护,配备水质处理设施、规范消毒净化,确保水质达标;制定水源地保护办法,对水源地设立界桩、告示牌、防护栏、防护墙、警示标志等;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等。三、规范水费的收缴及使用管理工作。四、完善农村供水保障应急机制,建立水源、水质和水厂“三位一体”供水保障应急体系和预案。五、积极探索建立工程后续维修基金保障机制,县级财政按已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的1%安排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供水单位从所收的水费中提取5%-8%的工程维修基金,交县级维修基金专户存储;从省市安排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配套资金中安排一部分用于工程维修基金。六、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

省政协委员潘亮发言

防控养殖污染 亟待治本之策

当前福建城乡养殖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长效管控不力、跨界污染增多、水产养殖引发污染、动物疫病形势严峻等,成为制约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因素。

建议:一是转换模式,强化防控。农业部门引导种养业向现代产业过渡,加快转换生产模式。按2013年国务院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草案) 》 要求,促进养殖污染防治,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有效预防动物疫情,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在全省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提升全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水平。同时,及时调处跨界污染。由省政府牵头组织省环保、水利及沿线各县级政府,开展研讨,有效防控养殖引发的跨界水体污染,适时出台相关法规,为实行全流域的综合规划与管理奠定基础。二是养殖业应探讨更为安全、卫生的饲养、运输、销售模式。因地制宜建设适度规模的沼气工程,有条件地方施行集中免费供应沼气。推广山顶养殖、排入沼池、垂直滴灌、沿山种果、山下养鱼等生态模式,实现零排放。通过试点,推广适合乡村实用型的养殖污染处理模式,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扶持年出栏1万头以上新建或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促进生猪生产方式转变。三是建立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做好动物尸体和各类排放物无害化专项处理,考虑建立动物火化厂,发展动物尸体集中处理企业,建设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站,生产无害肉骨粉作饲料或肥料,有效防控养殖污染,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质量。

省政协委员任义文发言

健全机制明确责任 着力建设美丽乡村

近年来,我省通过持续开展“农村家园 清 洁 行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活动,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面貌有较大改观。不过,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尚存在组织机制与长效管理不协调、资金投入与长效管理不适应、技术手段与长效管理不匹配等问题。

建议: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统一由一个部门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牵头部门,统一制定规划,统一指导和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改变现有“九龙治水”的状况,实现全省上下一张网;二是明确责任,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县乡镇村、部门及具体责任人,把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入对市、县、乡镇的绩效考评内容;三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研究财政资金向农村倾斜的政策,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农村环卫工作长效管理经费投入机制,同时把村民征收和社会捐助作为辅助手段,动员村民自筹、鼓励企业捐赠,支持家乡美丽乡村建设;创新群众参与的形式,探索村民自治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运行和管理机制,使农民真正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利益主体、决策主体和建设主体;四是加强对农村污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技术支持;五是由省、市组织行业专家,组成若干专家组,对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营进行全过程专题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建议采取委托社会化运营,以保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省住建厅科技委副主任、副总规划师温晓勇发言

简化农民建房审批 推动农村新村建设

我省农民每年建房数量基本稳定在7万户左右,以刚性需求为主,存在建房 无序、审批滞后、管理 不严、城乡接合部裸房较多“两违”严重等倾向。

建议:一是有效保障宅基地供给,设立村民宅基地专项指标,在城市县城郊区应推广晋江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的经验,用宅基地换住房、店面、厂房等;在山区拓宽旧村复垦和增减挂钩实施范围,鼓励腾房复垦,对空闲宅基地可选择组织有偿回收,为返乡农民就业创业创造居住条件。二是简化农民建房审批。以乡镇为单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规划“两规合一”的规划并延伸覆

盖到村庄,下放农民建房审批权力,缩短审批时限;按照申请条件和用地标准批准宅基地,在用地计划指标上“先记账”,到年底进行汇总,上报核销使用的指标;联合审批,减少环节,同时开展村建站和土地所合署办公试点工作,并尽快完善和出台《福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贯彻意见。三是建房集中、改造乡 土,结合地质灾害防治、造福工程等鼓励农房集中建设,形成以小学、卫生服务站为基本配套的农村新社区。其次,农房改造应具有乡土气息,根据乡村的产业、生态、人文资源等条件加以布局建设,不要把城市的元素过多引入村庄。四是分类处理、治理“两违”,通过信息系统,建立“一违一档”台账,强力拆违、督促落实。同时对符合规划的“两违”建筑应纳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范围,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改造。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胜熙发言

让乡愁成为永恒的记忆

我省从2006年起持续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到去年年底,全省共投入经费28.15亿 元,初步实现全省乡镇和建制村垃圾治理全覆盖。今年我省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全省整治1000个村庄,打造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不过目前美丽乡村建设仍然面临城乡二元结构尚未破解,总体上整治建设进度偏慢,工程进展不平衡,推进面不够大,资金筹措难,村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等困难和问题。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下一步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守住自然风貌和乡土气息,分期举办美丽乡村建设专题培训班,挖掘村庄特色,打造优美的田园风光,保留好村落原始形态,让乡愁成为永恒的记忆;二是建立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保障资金到位,创新环保机制,设立环境公益基金;三是做好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工作;四是抓好村庄环境改善工作;五是发动村民积极参与建设美丽乡村,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自下而上”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六是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组织专家服务团下基层,为基层传送新技术、新要求、新理念。

建议省政协呼吁县(市、区)进一步健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共同督促各地加大资金投入;引导各地从重视城市、县城建设转向“城乡并重”,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省农业厅副厅长王智桢发言

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畜牧业是我省农业支柱产业之一,生猪年出栏达2000万头左右。近年来农业厅大力推进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组织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升级项目、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程和农村沼气工程,加强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广养殖污染防治新技术,全省通过改造升级并完成达标排放生猪规模养殖场1535个。但是,一些养殖区畜禽养殖污染还比较突出,解决好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迫在眉睫。

下一步,省农业厅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即将出台的 《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六条措施》,以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具体为:一是全面拆除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确保到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违建畜禽养殖场关闭拆除任务;二是积极推进可养区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建设与改造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三是大力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猪-沼-果、猪-沼-粮、猪-沼-菜等循环农业模式,使养殖废弃物变废为宝,推广漏粪地面-免冲洗-减排放和生物发酵垫料床等行之有效的养殖减排技术,加快推进生猪养殖环保设施建设,减少养殖业面源污染;四是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到2016年底前,全省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五是着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方式,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陈宁发言

推进水源保护区规范建设整体提升农村水环境

2010年至2012年我省被列为全国首批8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省份之一,实施了93个示范片区,受益人口约262万人,总投资共计15.28亿元。但是,我省农村环境仍然存在饮水安全形势严峻,环保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匮乏,农业面源污染点多、面广等问题。

省环保厅积极采纳省政协调研组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建立农村环保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等建议,全力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和日常环境监管等工作。下阶段工作重点:一是划定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推进水源保护区规范建设,整治水源保护区污染源,建设农村水源地防护设施,同时进一步规范乡镇级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及水质监测工作,及时准确了解水质变化情况,进一步推进农村水环境的整体提升,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二是积极推动各地农村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加大现有农村环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农村环保工作监管力量;三是研究出台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细则 和防治规划,进一步加大全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同时大力普及低残留农药、高效肥,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推动全省农村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四是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典型,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环保意识。

即席发言

张兰常委:要实时、全面检测农村饮用水质,推广价廉实用便携的检测仪器,同时要加强对化学药品等危害人体的附加产物的监测。

吴志雄常委:促进城乡经济进一步融合,形成城市经济带动农村经济、农村经济支撑城市经济发展格局;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鼓励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连片开发,加快发展特色农业现代农业。

郑雄伟委员:建议配齐农村保洁员,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减轻村财负担;谨慎选择垃圾填埋场所,不要靠近水源和村民集中居住区。

吴成翰常委:美丽乡村建设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在媒体上加大建设典型宣传,引导更多群众参与其中。

古田县水口镇溪岚村党支部书记陈志:农村在保洁员配备、垃圾车购买维护、污水处理设备用电等方面投入很多资金,村财压力较大,希望政府加大这方面投入,适当降低污水处理电价,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邱春福委员:尽快建立乡镇一级水源水质监测中心,对镇区和周边乡村的村民饮水进行定期监测,提高预防水污染能力。

黄培强常委:政府要重视工业项目向农村转移问题,加强污水废弃排放的监测监管,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引导产业科学合理布局。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环境综合所副所长高小平:目前农村污水处理量很少,规模化、市场化运作困难,要研究探索适合我省农村污水处理的产业化道路,因地制宜建设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研究制定农村污水处理专项补助机制。

部门回应

省物价局副局长林作明:

目前国家施行三级分类电价管理,从我们物价职权出发,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已优惠一分九到两分八。对于基层代表提的降低电价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发改委等部门反映,也希望委员们通过提案,共同促进农村污水处理实行更加优惠的电价。

国家电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卫中:

农村污水处理用电价格统一按照所在地大工业用电执行,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电价不上浮、低谷时段正常下浮,并对用电容量在315KAA以下的污水处理厂免收基本容量电费。对调研反映还有执行不到位的,我们将加强核查,即查即改,整改到位,切实做好污水处理用电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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