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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4-10-10 17:05:56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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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3月27日至5月26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对福建省进行了巡视。7月14日,中央巡视组向福建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中央第九巡视组向我省反馈巡视意见后,福建省委和省委书记尤权同志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说立行,不折不扣,坚决将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

一是端正思想认识,增强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省委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福建省整改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领会王岐山同志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要求,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尤权同志多次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做好整改工作作为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实际体现,作为对党员干部政治品质、领导能力、工作作风的重要考验,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由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负责抓整改。省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先后召开7次省委常委会和省委专题会,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整改落实。尤权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始终认真抓、严格抓、具体抓、深入抓,直接动员部署,直接组织协调,直接抓各套班子和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思想认识的提高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直接督办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并要求其他省委常委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在省委的组织带动下,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党组和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动担责,对号入座,认真落实,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各部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整改不留盲区死角。省委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福建省要认真整治土地开发领域腐败问题,公开处理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等行为,严肃处理裸官问题”的重要指示,制定了突出上述问题的五个专项整治方案;还逐一研究梳理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33项具体整改任务,制定了《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具体规定整改的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逐项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切实到位。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抓好重点难点问题整治。省委把土地出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裸官”、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等5个方面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一件一件抓实,一步一步深化,以重点难点突破带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针对整改难点问题和整改后进市县,省委多次召开专题会,帮助分析原因,协调解决矛盾,加强督查促进,保证整改工作按序时进度整体推进。

五是强化高压态势,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省委派出6个专项督查小组,深入各设区市和各牵头单位进行检查,点对点具体指导,面对面传导压力,发现问题严格督促限期整改。纪检机关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集中力量做好整改问题特别是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查核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六是注重成果运用,把抓整改与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省委坚持“两手抓”,旗帜鲜明反腐败,聚精会神抓发展,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契机,通过正风肃纪,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抓发展、促改革、保稳定上来。认真总结教训,针对薄弱环节,及时完善制度规范,扎紧制度的“篱笆”,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中央第九巡视组向我省反馈了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选人用人四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省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

一是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省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的标准、程序、形式、量纪幅度等内容,强化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保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8月26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回头看”,促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加大力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7月13日以来,共查处89件大案要案(其中厅处级案件29件),特别是根据中央巡视组移送的线索,查处了龙岩市委原书记黄晓炎,省广播影视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陈文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徐铁骏等厅级干部案件3件。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对泉州市丰泽区法院受贿窝案等案件中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给予免职、党纪处分、批评教育等处理,并予以通报。

三是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明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由省委办公厅发通知,省委出会议纪要;省委“五人小组”听取每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研究巡视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情况。今年7月份以来,省委先后召开1次常委会、3次专题会,研究巡视工作。7月29日、8月28日,省委“五人小组”会议分别听取对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等10个省直单位巡视情况汇报。进一步强化巡视工作力量,拟增加2个巡视组,并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副厅级升格为正厅级,已报中央编办审批。

四是加强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清理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省直47家派驻各系统、部门、单位纪检组(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478个减少到196个,平均每家仅保留4个。进一步规范省直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之外的其他业务。开展省一级党政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的前期摸底工作,已研究启动省委政法委、省工商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科协、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等五家单位的派驻工作。下发《省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暂行办法》,促进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委)监督责任。7月13日以来,省纪委对23个工作比较薄弱的省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进行约谈,督促将监督责任履行到位。

2.关于“土地出让问题反映集中,不少领导干部涉嫌利益输送”问题

一是集中整治土地出让领域的突出问题。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先全面清查2010年以来各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变更土地用途、容积率的行为,查出变更项目170个,其中经批准的137个,开发商擅自变更的33个,补缴出让金共23.84亿元,完成了30个擅自变更项目的处罚,其余3个正在处理;清查2010年以来涉及化整为零分割出让土地共计57宗,先叫停尚未办理供地手续项目4宗,其中解除合同3宗,停止办理供地手续1宗;对其余项目也正在弄清事实,查明原因,依规处理。坚决查纠违规设置排他性条件、“量身定制”、定向挂牌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的行为,查出2012年以来违规用地266宗,已整改纠正41宗。今年5月,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后,各地严格遵守,未再发现为特定竞买人设定前置或后置条件的现象。积极开展土地出让金收支和土地闲置问题查纠,全省已累计追缴647宗土地出让金452.9亿元和滞纳金17.74亿元,其中清理整顿期间追缴出让金54.3亿元;清理闲置土地615宗,已收取闲置费54宗、7670.5万元,无偿收回39宗,协议有偿收回97宗,纳入储备21宗,已明确整改措施254宗。加大对土地出让领域案件查办力度,对2012年以来在专项巡视、审计、督查中发现的97条重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目前已核实整改到位73条,已核实正在整改的21条,经核不实的3条。挂牌督办永泰县海西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违规出让土地、莆田市秀屿区和古田县违规设置竞买人条件等3宗土地出让违规案件。在抓清理查纠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征收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知道”征收土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听证、告知程序;积极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全面理顺土地管理委员会等议事机构,全省各市县党委主要领导均不再兼任土地决策议事机构负责人;建立群众举报反映相关问题的特别监督档案,加强对有关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跟踪了解。

二是在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解决“一些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款拨付不规范,部分BT、BOT项目债务风险、廉洁风险较大”问题。重点整治使用政府性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省属以及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市县属工程建设项目,全省共排查建设工程3954个项目,发现存在问题项目1393个,截至9月10日,已完成整改1122个问题。加强对BT、BOT项目规范管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已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35个。8月13日完成对全省BT、BOT共469个项目的排查,发现BT项目存在1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1个问题;BOT项目存在的7个问题,已整改5个;其余正逐个查明情况,整改处理。加强债务风险预警,对各级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和偿债能力等实行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价,第三季度将再次进行风险预警提示通报。

3.关于“一些重点部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问题

一是抓紧整治“一些教育部门领导在教辅资料征订、工程建设、实验设备用品采购、入学招生中收受贿赂”问题。7月13日以来,共梳理问题线索117件,已初核72件,立案或查处49件,其中新立案30件,涉及党政“一把手”(含校长)2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司法机关正在起诉审理11件。同时,规范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实行教辅征订县、市两级审核制度,实行教辅征订管理全过程阳光操作。编制“福建省高等学校基建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加强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立项审批、工程招标、合同履行、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学校实验设备用品采购申报程序和流程管理。完善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公开流程,规定各地应于每年5月前公布招生方案及相关政策。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全面纳入“全国学籍系统”管理,防止变相择校行为。

二是抓紧整治“不少医院领导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回扣”问题。7月份以来处理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对3个违规诊所进行行政处罚。从8月起,在全省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政风行风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三明市吕凯明案例和漳州市医药购销窝案,以案说纪。8月上旬,委托第三方调查评价机构对全省203所二级以上医院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对群众满意度在70分以下的15所医院和医院领导责令整改。推进33个列入国家和省级试点的县市公立医院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规范医药购销行为,确定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试行186种低价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对10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采购,从180多家药品配送企业中遴选10家企业,承担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品配送任务,降低配送成本。

三是抓紧整治“有些公检法干部以案谋私、徇私办案等”问题。从7月下旬起,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改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突出建章立制,进一步强化了监管力度。在全省各地、政法各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及时纠正执法过错、瑕疵案件。加大案件查处和警示教育通报力度。省检察院查处并通报南平市延平区和邵武市检察院原检察长赵朝晖、蔡振银违纪违法问题,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娄彩敏违纪违法案件专题警示教育。省法院查处并通报莆田市中级法院审监庭原副庭长郑章明受贿案和龙岩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原审判员符坚贪污、受贿案。省公安厅查处并通报6起民警以案谋私、徇私办案典型案件。

四是抓紧整治“环保部门腐败案件近年来有所抬头”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受理33件信访举报件,对业务范围内的4件信访件进行初核。立案查处18人,其中省环保厅自办案件2个,对机关1名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1名科级干部分别作出行政撤职处分;市、县(区)环保局立案查处16名工作人员。继续抓好原副厅长王国长违纪案件的案后整改和警示教育。重点在案件易发多发的环评审批、危险废物监管、环保执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干部管理等五个方面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出台规范环保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办法,确保岗位风险防控预警机制科学化、制度化。

4.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和商人交往过密”问题

省委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强调不允许领导干部超出正常工作范围和一些不法企业家勾肩搭背,搞钱权交易、以权谋私。有关部门加强对干部选任全过程的监督和经常性监督,将领导干部和商人交往过密问题列入干部廉政谈话提醒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已对77名省管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政商勾结”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批评教育,同时开展11次信访监督,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省委组织部开展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专项整治,对33件举报件进行认真查核,其中函询2件、立项督办16件、转办并要求反馈结果12件,查实1件、处理1人。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5.关于“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行为仍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查处。根据中央巡视组对在福州三坊七巷贺佳丽花园酒店公款消费抽查的情况,省纪委对省交通运输厅、省烟草专卖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8家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给予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接待办主任张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省财政厅采购办主任兰生、副主任李青效能告诫,对21名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责任谈话或作出其他处理,责令41人次退缴超标接待餐费。对省监狱管理局下属6家监狱公款吃喝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给予漳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陈文科撤销党内职务,其他4名副处级干部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等处分,对泉州、厦门、闽西、龙岩、武夷山等5个监狱长党内警告处分,责成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据不完全统计,省直117个部门7、8月份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65%。

二是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7月下旬,在全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15个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给予党纪政纪立案9人。各地区组织检查逾40批次,明察暗访800多家单位。7月29日,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整治任务、责任、举措和时限,有效推进整治工作。8月1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专项检查,对117个省直部门实行全覆盖检查。8月27日,省纪委召开全省系统视频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同时强化对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进行直查快办。

三是加强通报曝光。根据中央纪委要求,从8月8日至9月5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实行周通报制度;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举报专区,目前已受理投诉举报73件。8月8日,省纪委公开通报少数单位违规在福州某餐饮场所公款消费问题、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党内通报了个别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及超标准接待等问题。8月27日,对7月下旬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共通报曝光18批次、64起。目前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已通报曝光我省5批次23起典型问题,涉及43人。

6.关于“‘四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一是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7月中旬,督促省食品、教育、卫计、住建等单位研究纠正本系统本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治理措施,在系统内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调查核实群众信访问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目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办理责任追究案件1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1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效能告诫等其他处理7人。把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网络评议重点项目。7月下旬至8月上旬,组织对省级54家单位进行评议,参评群众14.6万人次,收集意见、建议652条,对涉及专项整治项目的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督办。

二是针对“有的领导干部一般性工作部署多,具体调查研究少,下基层不够深入,走指定路线看盆景,难以了解真实情况”问题,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基层调研的方式方法。近期以来,省领导下基层调研不提前安排,不提前布置,不走“规定线路”,每到一个地方、一个单位都深入下去,尽可能多地与群众交流,看实地、摸实情、听实话,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多到困难比较多、工作难度比较大的欠发达地方和困难单位,了解情况,听取意见。7月14日至9月10日,省几套班子领导累计下基层调研170次、232天,平均每人下基层调研6.8天,其中尤权书记下基层调研6次、共10天。

三是针对“有的城市改造搞形象工程,大拆大建,群众对天天生活在脚手架下有意见”问题,加强城市街道综合改造工程建设管理。7月下旬,在全省各地检查城市改造在建项目66项,共发现存在 “扰民”突出问题的施工现场396处,已整改到位354处,12处工期已基本结束,尚有30处正在抓紧整改中。其中,施工时间安排不科学、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方面的139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8月中旬,在福州市鼓楼区庆城社区召开城市街道立面整治和立体绿化现场会,推广学习立面改造和立体绿化经验做法。同时,针对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出台加强城市街道综合改造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下发外脚手架搭设标准图集和环境整治工程设计导则标准,强化对城市改造工程项目的规范和引导。

四是针对“有的地方搞美丽乡村建设,政府集中财力扮靓几个村庄供人参观,无法推广复制”问题,进一步改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部署措施。全省今年共安排11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7月下旬,实地检查了其中的63个,发现存在照搬城市做法、没有充分体现乡土气息或不切合乡村实际扮靓村庄等问题的村庄22个,对存在问题项目已建成的15个村庄,作为警示教育的案例;对存在问题项目尚未实施的7个村庄,要求重新调整设计方案或选材,经村民讨论同意后,加快推进实施。同时,树立正面典型,总结推广政和石圳村、厦门西山村、永定南江村等3个村庄好的经验做法,制作下发可复制借鉴、通俗易懂的5个村庄整治案例。9月中旬制定出台《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7.关于“一些检查评比、招商洽谈活动需要防止形式主义”问题

一是继续抓好专项清理工作。去年以来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及认定项目,已由原来的556项减少至83项,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清理结果,已撤销的项目没有再开展相应活动。近两个月,展会和论坛活动明显减少,省一级除举办“9·8”投洽会外,没有举办其他大的展会、论坛等活动。今年9月8日举办一年一度的第十八届投洽会,取消了往年例行举办的大规模项目集中签约仪式等活动,精简省团活动数量,推行简约布展,提高参展实效。探索展会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快过渡到“市场办会、自求平衡”。下一步,待中央有关部门对节庆、论坛和展会的清理意见正式批复我省后,我们将严格执行项目目录。

二是开展“考核评比中虚报数字,甚至寅吃卯粮提前征税问题”自查自纠和专项抽查。从检查情况看,2013年,全省共有13个市、县(区)存在财政虚收行为,虚增公共财政收入68216.33万元。国税系统存在2013年度纳税人提前申报缴纳下一年度税款问题的基层征收单位7个、11笔,税款合计3807.8万元。地税系统共发现5个县级局单位提前征税9227.41万元。目前,这些问题已分别通过2014年征收直接抵扣、退库、调账等方式整改到位。今年1-8月,统计系统共发现存在统计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240个,立案136起。

三是改进省委、省政府“拉练”检查方式方法。在今年的检查活动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精简人员和场所,检查组成员已从2013年的72人减少到52人;加强现场控制,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介绍和点评,做到精简高效有序务实。明年的“拉练”检查将进一步严格控制检查人员,减少服务和工作人员。市、县(区)不再进行预“拉练”检查,尽量减少基层的工作负担。在考察点选择上更有针对性,拟多增加一些对其他地方能借鉴、可复制的检查项目。安排一定的时间听取各地有关困难和问题的汇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探索分段检查、分组检查的做法。

(三)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8.关于“各级领导干部中一些同志责任感紧迫感不够强,一些同志思想不够解放,不敢担当”问题

省委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给我省30位企业家的回信精神,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发扬“敢为天下先、爱拼才会赢”的胆识和勇气,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抓紧研究制定并认真实施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措施。9月15日,省委召开九届十一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动员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加快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实现百姓富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8月底,省委制定《省直单位主要领导定期考核评价办法》,把干部责任感是否强、思想是否解放、是否敢于担当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严把人选条件标准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发《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在全省开展“马上办、提效能、促发展”专项督查,强力整治“庸懒散拖”、“四难”等问题,进一步推动作风转变。7月份以来全省共查处“庸懒散拖”等问题275个、问责189人。召开全省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暨“马上就办”示范点建设交流会,全面梳理行政审批和机关内部管理、服务事项,推动省人社厅、教育厅、药监局等部门开展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四)选人用人方面

9.关于“部分职位设置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一些省直部门超配正厅级、副厅级干部”问题,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整治工作。对超职数配备的34名厅级干部(7正27副),目前已消化5副,下一步省委编办按程序核定职数后可消化6正20副,因政府机构改革需进一步理顺1正1副,今年11月还可消化1副。已消化处级及以下超配干部619名,整个消化工作争取提前完成。省委编办已对厅级机构设置不够规范的问题提出办理意见,对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委保密办等机构设置问题,报省委研究同意后即报中央编办审批;对省农科院等未明确机构规格和核定领导职数的,尽快进行“三定”,提前整改到位。对各市、县(区)52个机构设置不够规范的新区、组团进行清理规范,其中的23个予以撤销、4个重新报批,另外25个正履行报批手续。

二是针对“有的在干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紧急提拔,即提即退”问题,抓紧规范非领导职务选任和提前退休工作。省委组织部正在起草《省直单位厅级非领导职务选任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厅级非领导职务的选任条件和程序,明确厅级非领导职务的选任对象应有一定的继续任职年限,对少数确实任职时间长、表现好的干部提任非领导职务,至少应能任满1年以上,切实解决“即提即退”问题。制定《关于重申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严禁在干部任职年龄上切线改非,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有关工作。

10.关于“部分干部调整频繁,部分岗位较长时间空缺”问题

省委组织部部署开展规范干部任期调整和履行相关程序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严格控制干部任期内的职务调整变动。重申市、县(区)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岗位任期不满3年的,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必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进行报批;市、县(区)党政正职调整原则上坚持即调即配,空缺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7月份以来,省委已对武夷山市等4个县(市、区)党政正职空缺职位进行配备,对龙岩市等市、县(区)党政正职进行联动调配,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也在8月份对出缺的33名乡镇党政正职进行配备,目前全省所有市、县(区)党政正职均已配备到位。

11.关于“厅处级领导干部‘裸官’较多,假护照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在全省组织开展“裸官”问题专项整治。截止8月25日,我省“裸官”任职岗位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对不需要调整任职岗位的,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其岗位或分工进行了规范。

二是开展干部办理假护照问题专项核查。对34名办理假护照的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人,留党察看处分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5人,党内警告处分4人,其他处理9人。对我省24名民警在办理证照中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给予政纪处分13人,给予告诫处理6人,2人已被判刑不再追究,3人已经退休按有关规定不予处分。对相关的假护照、假户口均予以注销作废。对18起在外省产生的假户口问题,省公安厅将线索分别发函移送各有关省公安厅查办。

三是开展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对省直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县(区)副科级以上干部83908本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持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其中厅级以上3212本、处级25287本、科级55409本),针对备案信息更新不及时、身份信息不准确、证件未集中保管等问题,逐项抓好整改。通过专项整治,共新增备案46617人,撤销备案4280人,修改31513人,变动备案信息50238项,整改备案人员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不一致数据7460条,落实74881本证件由单位集中保管。发现12人申办出入境证件存在疑点,正在核查中。

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下发《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对备案范围、工作责任、信息更新、证件保管等作出统一规定。制定了《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证件签发规范》和《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加强日常管理,堵塞工作漏洞,提高监管能力。

12.关于“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团组织兼职过多”问题

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开展对全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级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的摸底和清理规范工作。51名在社会团体兼职的省级退(离)休领导干部都理解和支持中央要求,同意辞去不符合规定的兼职,有关离职手续正按有关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对厅处级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也正抓紧清理中,确保按照中组部规定时限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五)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方面

13.关于“巡视中了解到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不良反映”的处置情况

中央第九巡视组在我省巡视期间,分批向省纪委移交信访件共5900件。省纪委按照“件件有着落”的要求,逐件认真办理。

一是及时分流转办。对中央巡视组移送的信访举报件统一接收登记、逐件建档管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流转办,要求各承办责任单位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置。经梳理,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信访件及时转交相关单位办理,对重复举报的信访件进行归并整理,共向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问题线索3772件。

二是加强跟踪督办。先后五次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按照中纪办发〔2014〕2号文件精神,逐件排查提出处置意见,并实行办理进展情况周报制度,督促各承办单位抓紧办理,及时反馈,确保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是加大查核力度。对线索具体、条件成熟的,随即启动立案调查。目前有150件问题线索涉及124人已被立案查处,有1728件问题线索涉及1504人经了解核实予以了结,有998件问题线索正在调查核实,已经和正在查核办理的问题线索占移交总量的76.29%。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线索涉及的52名领导干部开展谈话函询,其中已对省管干部实施谈话函询33人。

四是形成有力震慑。在中央第九巡视组的有力指导下,省纪委先后立案调查了7件省管干部案件,全部为贪污贿赂案件。在巡视期间,省纪委根据巡视组移交的线索,立案查处省地税局副局长施维雄、省广电集团原董事长舒展和三明市梅列区区长刘振兴,现已完成调查,并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的省农业厅副厅长郭跃进,现已查明其受贿和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在巡视反馈后,省纪委认真分析排查巡视移交线索,深入查核突破了省经信委副主任徐铁骏、省广电集团总经理陈文广、龙岩市委原书记黄晓炎等人收受巨额贿赂案件,群众反响强烈,有效形成震慑,彰显了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坚定决心。

三、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我省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有一些整改领域、整改成效离中央要求、与干部群众期待还有差距。反腐败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对关键领域、重点部门腐败现象的查处措施还需强化,一些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尚未形成自觉,顶风违纪案件还时有发生。有的地区和部门对整改工作难度估计不足、责任不够落实、措施不够有力、整改还不到位,等等。

下一步,省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巡视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常抓严抓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着力强化两个责任。继续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下功夫,抓好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落实,增强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压力传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抓紧完成中央巡视组移交的剩余1073件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对反映具体、可查性强、时机成熟的,及时启动立案程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裸官”清理调整、假护照核查处理等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着力巩固提升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加快清理规范领导干部社团兼职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全面完成。推进土地出让问题专项整治后续整改工作,对项目违规变更容积率、土地闲置等涉及相对人民事权益保护、必须履行相应法律程序、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列出清单、跟踪督办,确保全部整改到位。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进度较为缓慢的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对2933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时间表。起草我省《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待中央关于加强省级巡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出台后,抓紧完善后下发执行;制定《省委落实巡视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对被巡视地方、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抓紧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着力推进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在土地出让方面,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价格体系,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健全土地出让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日常监管。在工程建设方面,着眼加强规范管理,抓紧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在民生事业方面,落实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和市场清退等制度,推进学校教辅资料征订、实验设备采购、入学招生等方面制度改革,落实和完善城市街道景观综合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在选人用人方面,在抓好10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的同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一把手履行用人职责离任检查制度,研究制定“带病提拔”干部选任过程倒查办法等,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和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1-87821669;邮政信箱:福州市华林路80号中共福建省纪委3号信箱,邮政编码350003;电子邮箱:box3@fjcdi.gov.cn。

中共福建省委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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