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清理“兜底性条款”不彻底 福建多个单位被问责

2014-12-10 10:37: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分享到:

“其他相关材料”是个啥?

市民一头雾水,去政府部门办事时,材料常带不齐,多跑冤枉路;就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存在的此类“兜底性条款”,我省通报问责多个单位

东南网12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练仁福) 接触过行政部门告知单的人,对于其中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所需材料”、“其他相关材料”肯定不陌生。遇到这样的规定,民众肯定是一头雾水,到底这“其他”是什么材料?结果,有些市民去政府部门办事时,材料常带不齐,多跑冤枉路。

其实,这种规定被称为是“兜底性的条款”,在近年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已明确要求清理;群众办事领证,要交的材料要办的手续均需一次性明确告知。由于在清理兜底性条款工作中不彻底,多个单位现在被省效能办全省通报了。

省效能办近日通报称,近日随机抽查各设区市和部分省直单位网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发现省卫计委、民族宗教厅、文化厅,以及厦门市经发局、商务局,三明市公安消防部门,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国土局,宁德市发改委、经贸委的一些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仍存在兜底性条款。

对此,省效能办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按照要求,全面彻底清除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的兜底性条款,不留死角,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有关地区和单位要扎实整改,深入剖析原因教训,并严格按照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问责。

此次抽查未发现问题的地区和省直单位要引以为戒,采取有效手段对前段时间清理兜底性条款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各级各部门纸质、网络、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等各类办事指南申报材料无兜底性条款。

除了此次被通报的部门,省效能办还要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办要加强对办事指南兜底性条款清理情况的经常性检查与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问责有关单位及人员。省效能办对此次及今后所发现的办事指南兜底性条款问题,将在各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时予以扣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