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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人大:精心呵护一方青山绿水

2014-12-18 17:35:48 廖善兴 来源:福建人大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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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有“汉唐古镇、两宋名城”之美誉的泰宁,是福建省唯一同时拥有“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地质公园”两块顶级品牌的双冠旅游区。“水墨丹霞、古韵泰宁”,是美丽泰宁的名片,独特的山水资源在江南的秀色里格外为人称道。

然而,近些年在泰宁境内进行的各类大中小型项目建设,如向莆铁路、建泰高速公路、矿山开采、工业园区开发等,由于大量的开山破石挖土,加之缺乏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造成大面积植被损坏,弃土废渣散乱堆积,或直排河道,致使不少地方出现滑坡、泥石流、河道堵塞、水质污染等灾害性隐患,而且呈逐年加重趋势。特别是2010年“6.18”和“7.7”两场特大洪灾,进一步加剧了泰宁水土流失,尤其是重灾区上清溪流域“面目全非”,据专家测算至少需要20年才能恢复原来的自然环境。这不仅制约了泰宁“旅游兴县”战略目标任务的实现,而且给“中国旅游主导型县域经济样板区、世界级丹霞旅游目的地和国际安养休闲小城”的建设带来严重威胁。

据了解,泰宁的水土流失面积达139.3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8.96%,是全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之一。水土流失,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制约了泰宁旅游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011年12月和2012年1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同志连续两次就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也作出部署,对全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提出新要求。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部署,抓住机遇,加快推进泰宁水土保持工作和生态县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将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工作列入本届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工作计划。

2012年2月15日,泰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惠斌带领上青乡和县水利、林业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长汀县考察、学习水土流失治理经验。紧接着2月22日,高惠斌主任又带领县发改、水利、林业、国土等部门负责人到全县水土保持状况最严峻的上青乡进行察看、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进行探讨。这次调研发现,造成上青乡水土流失的主要客观原因是每年春雨过后接着进入暴雨阶段,5、6两个月降雨强度大,雨量集中,山地土壤含沙量高、粘性差,每逢大雨,大量迳流和泥沙下泄,引起山洪暴发,加之土壤贫瘠,土层越冲越浅,肥力进一步下降,影响植被和作物的生长。人为因素主要表现在上世纪五、六、七十年代,大炼钢铁、调整时期大开荒、“左干渠水利工程”的兴建运动中,大量森林被砍伐,大面积剥离表土和弃土、石渣损坏植被。改革开放以来,一些项目建设由于资金等原因造成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水源涵养能力下降,水土流失逐步加剧。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建议县委、县政府对上青乡党委、政府的政绩考核,在内容上作适当调整,在具体考评工作中应突出生态保护的内容,在水土保持、造林绿化、环境整治等方面加大权重比例;县政府要督促林业等部门做好上青乡境内封山育林的区划,明确禁采限采范围,发布保护管理通告,建好警示标识、标志,严厉打击盗伐林木犯罪行为,同时要引导农民尽可能少用炼山造林、焚烧田间稻草方式,多采取人工劈草、稻草回田等方式,减少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县财政预算中要增加安排一定的水土保持资金用于上清溪流域治理,同时从世界地质公园保护经费、景区资源保护费中划出一部分向上青乡倾斜分配,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及生态保护。

泰宁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意见建议送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随即,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水利、林业、国土、环保及上青乡党委和政府负责人专题研究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在县政府的组织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编制完成了《泰宁县上清溪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规划》,对上青乡6处有代表性的山体滑坡进行鸢尾草种植试验,共种植6000余平方米,水土流失治理初见成效;同时实施了杉城镇和上青乡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投资630万元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415亩。结合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采取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350亩……

上青乡的水土流失情况只是泰宁水土流失的一个典型案例,泰宁水土流失的情况到底有多严重?为全面了解泰宁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的情况,推进“旅游兴县”战略实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5月22日至23日,泰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到杉城、朱口、上青、新桥、大田、大龙六个乡镇,采取察看、座谈、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对全县宣传、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发现,从现状看,治理形势仍很严峻,全县轻度水土流失面积74.24平方公里,中度水土流失面积35.19平方公里,强度水土流失面积29.55平方公里,极强度水土流失面积0.28平方公里。2010年“6.18”和“7.7”两次洪灾对山体植被毁坏严重,由于恢复治理技术掌握不够成熟,植被成活率不高,山体裸露,短时间难以修复,且资金投入大,据测算,2012-2015年全县约需投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7000万元。从成因看,人为破坏十分严重,近些年项目建设大量的开山破石挖土,加之缺乏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致使不少地方出现滑坡、泥石流、河道堵塞、水质污染等灾害性隐患;由于松材线虫病、冰灾等灾害影响,全县在影响区域进行了大面积的林木采伐,同时受传统烤烟、造林等方式及林木黑市交易等因素影响,农民私自偷砍、盗伐林木现象屡禁不止,这些人为的毁林行为致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山体涵养水分能力明显下降,水土流失日益加剧。从执法看,工作缺乏有效保障,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存在无资金保障、无队伍保障、无硬件保障的“三无”现象,给水土保持执法工作带来困难。从氛围看,水保意识依然淡薄,《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虽然进行了宣传,但社会各界在认识上还有较大差距,如有关项目审批职能部门没有依法将水土保持方案,纳入开发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之一,项目建设中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大都得不到落实;多数项目业主受经济利益驱使,重建设轻治理,不编制水保方案,不采取治理措施,施工中造成大量岩体裸露,向河道随意倾倒废弃渣土、尾矿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观念淡薄,对水土流失带来的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缺乏足够认识,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来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在有的乡村仍很严重。

2013年6月12日,泰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了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议,一致认为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事关全县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要针对领导干部、项目业主、普通群众、中小学生等不同群体,以不同方式,突出不同重点,扎实地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学习普及工作,增强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鼓励、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水土保持工作,尤其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从保障“旅游兴县”战略实施,促进泰宁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意识,增强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保护好一方水土,促进泰宁又好又快发展。”

“县政府要依照法律要求,组织水利、林业、国土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水土流失调查,认真编制水土保持五年规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五年内我县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明显。”

“要依照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防治水土流失的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并向各相关部门、乡镇及村级组织下达责任书,做到各级分工明确、层层有人落实,切实形成水土保持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要重视资金保障,每年县财政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安排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用于防治水土流失,并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吸引民资参与水土保持,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要进一步加大封山育林力度,严格控制林木采伐指标,下大力气整治木制品企业和木材黑市,严厉打击盗砍滥伐、非法交易林木等行为”

……

一条条建议,体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心愿,也是泰宁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肩上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接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后,县政府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处理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提出了2012--2015年规划综合治理7条小流域(上清溪、交黄溪、开善溪、大田溪、瑞溪、北溪、大布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8平方公里,力争通过四年的综合治理,减少水土流失面积14平方公里,治理区林草覆盖率增加10%,土壤侵蚀量减少50%以上,综合防治措施保存在80%以上,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县水利、国土、发改、住建、环保、交通、林业等部门有条不紊地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时光飞逝,转眼进入2014年,泰宁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关注着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县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怎样了呢?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关于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如何?

为此,今年5月21日,泰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惠斌主持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专题询问“茂林清水”工程实施情况。

“泰宁县上清溪、朱溪等城区上游流域水土流失日益严重,已直接影响到城区下游金湖水体水质。请问我县采取了哪些措施推进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

“泰宁县启动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金湖流域防洪三期、杉溪干流治理等项目,请介绍一下这些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以及项目建成后有哪些生态效益。”

“请问在督促矿山植被恢复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龙湖工业园区和大洋坪工业园区是如何防止水土流失的?”

“请问泰宁县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全县林木安全的?”

……

泰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县人大代表纷纷提出自己或全县人民群众想要了解的问题,县水利、国土、林业、农业、财政、住建、环保、民政、烟草、森林公安及工业园区管委会的负责人到会,现场一一回答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措施。

通过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到,2013年县政府完成了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持续推进“茂林清水”工程,造林绿化3.37万亩,封山育林3.24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1.1个百分点,同时加快推进了上清溪流域和快铁、高速等重大工程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进度,坚决取缔了城区上游流域河道采砂……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有关部门的回答,进行了整理,以文件的形式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抄送县各有关部门,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提出的工作措施抓好落实。下半年,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跟踪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生态环境,是一个地方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青山绿水,是一个城市生态建设的重点。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监督水土保持工作,不断推进生态建设。我们有理由相信,不久的将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一定是一个青山绿水的泰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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