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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福建一批干部被通报

2014-12-30 07:30:43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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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 吴静 周强)东南快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近日,我省纪委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干部,具体如下:

1.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泉铁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吴年兰为其女儿大办婚宴,收取非亲对象礼金15760元。吴年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2.古田县饮食服务公司经理吴厚模在赴长沙参加厨师节活动期间,带队到张家界、凤凰古城等景点公款旅游,同时发现其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发放福利等其他违纪行为。吴厚模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松溪县公安局渭田森林派出所副所长许国辉在2014年5月6日至5月19日休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至12月10日未回单位上班,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许国辉受到撤职处分。

4.2013年7月至2014年10月间,莆田秀屿区平海镇西柯村党支部书记宋红模、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主任郑玉振、土地协管员曾玉树,以发放土地工作费和垫付党费为名,滥发补贴20214元。2014年12月,区纪委给予宋红模和郑玉振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曾玉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相关部门解除其村干部和土地管理员聘用关系;对相关违纪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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