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公车私用!莆田两城管开执法车去游泳被查处

2015-01-01 10:42:43 李伟强 来源:海都网-海峡都市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资料图

东南网1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伟强)近日,莆田市纪委发出《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向全市公开通报多起典型案例。

仙游县郊尾前埔小学教师阮介新、王鹏,榜头梧店小学教师林少强,榜头南溪小学教师郑瀚,度尾中心小学教师林章耀,第三华侨中学教师林李群,社硎学校教师陈贞、后勤工作人员武伯鑫,在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请他人代课或旷工等时间较长。阮介新、王鹏、林少强、郑瀚、陈贞、林章耀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林李群、武伯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缴回以上教师不在岗期间工资。

荔城区林业局、莆田壶公山森林公园管委会多次挪用森林培育专项经费报销接待费用,并存在超标准接待等其他问题。莆田荔城区林业局局长、莆田壶公山森林公园管委会主任林超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荔城区林业局原副局长谢国钦、办公室负责人彭兆平、下属壶公山森林公园管委会副主任王珅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湄洲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黄潮声、科员朱开明使用执法局巡查车前往海边游泳,由朱开明驾驶车辆。黄潮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朱开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城厢区公安民警林建春、宋金武、林德谦、杨建生收受节礼,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4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