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促进工业创新稳定增长十条措施
2015-01-05 12:57: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开展企业能效对标 制订我省行业结构调整和能效提升指南,明确淘汰类、限制类目录及产品能耗限额,在钢铁、水泥、建陶、玻璃、造纸、印染、皮革、合成革等行业先行开展能效对标,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对单位产品能耗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按0.2元/千瓦时加价征收电价,一倍以内的按0.05元/千瓦时加价征收;企业在两年内整改达标的,累计加价征收部分予以全额返还;对淘汰类、限制类装备用电分别按0.3元/千瓦时、0.1元/千瓦时加价征收电价;加价征收的资金专项用于全省节能降耗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改,对年可节约500吨标准煤以上的按每吨200元标准奖励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项目年节能量给予节能服务公司300~500元/吨标煤的奖励。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对企业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其超额节能量指标有偿转让的收益全部留给企业;未实现节能目标的企业应通过购买节能量指标来完成节能任务。 强化金融服务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加强企业融资服务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金融对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按照工业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信贷资金的组织和调度,努力推动信贷规模的稳定增长。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将信贷资产转出表内,腾出信贷规模支持工业企业发展。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推广“无间贷”“连连贷”等无还本续贷产品,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各设区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组建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机构并尽快开展运作,为发展前景良好、缺少有效抵押物的工业企业贷款提供增信服务。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企业应急资金的规模,帮助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工业企业转贷“过桥”。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要优化银行续贷土地、房屋抵押权登记服务,规范办证流程,提高办证效率。支持工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加强政府增信服务,支持更多工业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及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基金、保险、投行等方式,参与我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及其所属子基金,拓宽工业企业资本金筹措渠道。 减轻企业负担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开展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和收费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凡涉企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费。落实国务院削减前置审批方便企业投资、实行五个“一律”的决定,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并确有必要保留的,不再作为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推行前置审批与项目核准“并联”办理;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中介服务,由行政机关自行支付费用。禁止涉企评比达标活动,建立企业负担监测体系,完善企业举报和反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细则,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持全省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
相关阅读:
- [ 01-05]榕拟推13项措施建设自贸区 营商环境与国际接轨
- [ 01-05]福州拟出台多项措施建设自贸区 打造"海丝"核心区
- [ 01-04]福州自贸区“两区六片”建设工作启动 拟推13项措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