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学厦航,打造优质软环境”活动第三轮“十佳举措”
2015-01-08 16:42: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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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拿到实行新规后的营业执照 2.《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 推荐单位:省工商局 举措说明: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后,除7项列入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市场主体可先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性生产经营活动。 主要成效:在省工商局推动下,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中仅保留了银行业、非银行金融业、证券业、期货业、保险业、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的审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许可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等7项为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其余均改为后置许可。该“目录”为全国首个由省级政府出台的前置许可项目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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