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创牌,永不止步
2015-01-25 08:45: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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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台审判、涉生态审判等25个福建司法品牌,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影响力和公信力 东南网1月25日报道 福建日报记者 林姗 陈旻 何海铭 通讯员 何晓慧 16日,全省首场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福州举行。黄志丽,成为詹红荔之后我省法官中的又一重大先进典型。 这是我省法院推进司法品牌建设的成果之一。六年来,全省法院打造出涉台审判、涉生态审判等25个在全国有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司法品牌。 思维创新 第一次将“品牌带动”思路引到法院工作上,始于2008年初的全省法院院长会。 “三级法院应共同进行品牌化运作,争取审判有亮点、服务有特色、法院有名牌,从而改变一些工作存在碎片化、零散化、各地发展不均衡的状况。”省高院领导班子说。 2009年,福建高院正式在全省启动司法品牌与亮点工程建设。 省高院提出,以开展争先创优为主要内容,创建优秀法院、优秀法庭、优秀法官等司法形象品牌;以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创新为主要内容,创建司法项目、机制品牌;以便民、利民、为民为主要内容,创建司法服务品牌;结合区域优势、地理状况和乡情民俗,创建特色审判品牌。 在省高院的推动下,全省法院掀起品牌创建热潮。如漳州中院,着力打造黄志丽工作室等“十大亮点工程”,推动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提质增效;龙岩中院围绕生态环境审判做好深度文章,通过开展“一院一品”“一院多品”活动,提亮审判成色。 在品牌的创建、生成和培育过程中,全省法院将其与司法公信建设同步推进,集中培育和打造了涉台、涉生态、涉军维权等一批立得住、叫得响、受好评的司法品牌。 “以往,司法工作多给社会大众一种神秘而陌生的感觉。”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认为,我省法院通过引入品牌理念,以“用户至上”的思维将司法产品进行标准化、品牌化塑造,提升公众对司法的认同度和满意度,不失为增强司法公信力的有效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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