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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回放

2015-01-26 10:12:47 严顺龙 郑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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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协就“完善我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开展调研。

  省政协组织委员调研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东南网1月26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郑璜)

编者按: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1031件,经审查立案1000件,分别交给100个承办单位办理。经省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9件提案作为2014年的重点提案,由省政协主席牵头,9位副主席会同省政府6位副省长督促办理,并安排省政协各专委会参与督办。总体上看,重点提案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正在逐步解决,有的已采纳或体现在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措施中。

本报特撷取一年来省政协的部分重点提案及办理落实情况,敬请关注。

完善我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背景】我省从2003年在闽江、九龙江和晋江等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目前上述跨设区市的三大流域均已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筹集三江流域水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每年3.05亿元。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为福建省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但在生态补偿实践中仍存在生态补偿的立法滞后、生态补偿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生态补偿的主体与客体的认识不一致等问题。

【建议】九三学社福建省委提交《关于完善我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提案建议,一要建立健全重点流域生态补偿管理制度。建议我省成立专门的生态补偿推进委员会,不断完善建立区域补偿、流域补偿和要素补偿的补偿体系;建立重点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监督委员会,严格资金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建立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二要循序渐进探索多样化流域生态补偿方式,坚持分区补偿、按级负责的原则,健全生态补偿的公共财政制度;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的市场化机制;坚持受益者补偿、损害者付费的原则,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制度。三要科学合理制定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政策。省级财政在分配流域整治专项资金时,可实行因素分配和考核奖惩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基数按流域面积、重要生态功能区面积、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人口等四项指标分配到各县(市、区),并适当提高对上游地区的补偿标准;通过切块部分水资源费、向不能满足生态需水和水环境质量要求的水电站征收生态补偿金以及重污染行业企业缴纳绿色保险金等方式拓宽生态补偿资金筹措渠道;制定对上游牺牲发展机会造成的减收进行补偿的途径,使上游地区老百姓从中受益。

【办理】该提案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和省政协副主席张燮飞共同督办。去年初以来,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深入研究生态补偿办法。去年9月,省长苏树林在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上,对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情况作了说明。今年1月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加强湿地保护

【背景】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我省是全国湿地资源比较丰富的省份,是候鸟主要越冬地、迁徙停歇地和繁殖地。全省湿地面积87万多公顷,占全省陆域面积的7%,包括近海与海岸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5类21型。目前存在湿地面积持续减少、生态功能有所衰退、生物资源利用过度等问题。

【建议】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交《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加强湿地保护的建议》。提案建议,一要尽快出台《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为湿地保护提供法律依据。在湿地保护法规未出台前,应禁止审批占用湿地发展的项目。划定我省湿地保护红线,列为约束性指标,实行最严格的管控制度;将湿地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纳入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内容。二要尽快编制并颁布《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以规划确定保护区域,以规划明确保护重点。三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湿地保护执法。建立省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湿地保护领导小组,以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保护湿地的工作合力。四要强化科技支撑。发挥我省科研院校的作用,积极治理外来入侵物种,推动重要湿地生态功能区的修复,建立湿地资源动态变化监测体系。五要加大湿地保护投入。以项目带动推动湿地保护,重点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湿地保护生态修复工程。六要纳入全民素质教育内容。编制实地保护科普教材,发挥民间组织作用,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博物馆等宣教基地建设,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办理】该提案由副省长陈荣凯和省政协副主席郑兰荪共同督办。省林业厅认真办理,积极争取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起草《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去年9月19日经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现已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已完成编制工作,将与条例一起颁发。

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

【背景】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尚处于探索和积累经验的阶段,全省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建设布局,且由于规划建设滞后、资源优势不足,乡村生产生活环境、基础设施条件、经济发展等方面普遍存在问题,美丽乡村建设的长远发展面临极大挑战。突出表现在村域经济薄弱、发展后劲相对不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依然存在,乡村文化特色尚未得到深层次挖掘利用,美丽乡村治理机制长效不足、管理不力等四个方面。

【建议】民盟福建省委提交了《关于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提案建议,一要注重规划导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顶层设计。制定全省性、整体性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形成一村一韵、一村一景、一家一品的建设大格局;从农村反映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项目入手,形成不同类型、特色的建设模式和长效机制。二要注重产业支撑,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发展能力。指导各村因地制宜发展旅游、商业、文化、休闲、生态等特色经济,形成一到两个主导产业,并引导支持村级发展集体经济,不断增加村集体和农民的收入,提高建设美丽乡村的投入能力。三要注重生态保护,优化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积极倡导低碳生活,转变农村落后的生产、消费方式。发展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增加财政支持,将农村垃圾处理、日常保洁等费用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四要注重文化传承,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内涵发展。善于整合当地的生态资源与人文资源,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努力完善农村文化设施、培育农村文化市场。五要注重管理创新,探索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激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责任感、荣誉感。六要注重政策引导,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构建“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共建模式。

【办理】该提案由时任副省长陈冬和时任省政协副主席雷春美共同督办。省政府于去年4月在永春召开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现场会,组织全省各市县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7月又组织6个督查组深入46个县(市、区)63个村庄开展督促检查。省住建厅2014年计划投资57.5亿元用于重点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推进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推动建立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督促各地树立“美丽家园·共同缔造”的理念,共建美好家园。

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助推福建产业升级

【背景】企业并购重组是国际上产业要素或资源优化整合的常见方式,是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福建企业做大做强的不多,在全国有影响的大企业更少,必须通过兼并重组走出发展新路。促进我省企业间的并购重组,实现资源向优势行业、优势企业集中,淘汰落后企业和产能,是推动福建产业整合升级,助推经济发展的长远之策。

【建议】民革福建省委提交《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助推福建产业升级》的提案。提案建议,一要加强对并购重组工作的领导,做好规划,强化政策引导。建议成立福建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及联席会议制度,出台《福建省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二要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力量,形成有较强服务能力、较高知名度的咨询服务机构,推动实力雄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中介机构与兼并重组企业开展交流与合作,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三要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并购重组。鼓励金融企业支持并购重组,鼓励商业银行对并购重组后的企业实施综合授信。同时,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拓宽融资来源。发展各种与并购相关的金融衍生品,鼓励杠杆收购。积极发挥福建产权交易中心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资本市场作用,帮助企业重组、并购过程中与各类金融资本对接。四要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改制重组,放宽股权比例方面限制;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入垄断行业;推动国企将业务核心专注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五要注意防范并购重组的负面效应,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妥善处置债权债务关系,防止违法违规行为。

【办理】该提案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和省政协副主席杨根生共同督办。去年8月,张志南对省政协调研报告作出批示,要求省经信委将相关意见吸收到正在研究制定的政策文件中。随后,省经信委将相关建议吸收进所起草的有关文件中。今年1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

规范和扶持我省民营医院发展

【背景】近年来,我省通过将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列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支持社会资本发展高端医疗服务、落实社会资本办医各项优惠政策等措施,助推民营医院快速健康发展。民营医院在补充公办医疗资源不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方便患者就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规模总体较小,人才结构不合理,面临信任危机和需要完善扶持政策等问题和困难。

【建议】农工党福建省委提交《关于规范和扶持我省民营医院发展的建议》。提案建议,一要控制小、多、散重复投资,对民营医院的数量、规模和布局进行科学规划、统一布局。优先鼓励举办康复、精神、妇儿、中医、护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供需矛盾突出的医疗保健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二要完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加大虚假医疗广告处罚力度,有效约束违法违规行为。三要完善监管体制,建立民营医院管理委员会,加大监管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民营医疗市场的规范发展。四要引导加强内部建设和管理,促进民营医院的可持续发展。五要完善政策,落实并完善民营医院在医疗用地、税收、价格、医保定点、人才管理、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民营医院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六要引导宣传导向,创造有利于民营医院发展的舆论氛围。

【办理】该提案由副省长李红和省政协副主席陈向先共同督办。去年8月,省人社厅会同省卫计委、财政厅印发推进福建省公立医院改革医保联动十条措施;同时省卫计委积极配合省发改委起草《福建省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送审稿)》和《福建省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审批和分类登记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福建省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帮扶协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提出支持社会资本办医30条措施,报送省政府审批,省政府近期将研究出台。

构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背景】2014年,是中国与东盟国家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开局之年。构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着眼于中国—东盟的海上合作关系,是推动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的重要抓手。

【建议】李华等8名委员提交了《构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议》。提案建议,要建设好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合作平台,实现海产品线上交易,线下交割,人民币结算,同时在国内外建设养殖捕捞基地和现代冷链物流园区,建立覆盖中国及东盟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完善水产品安全可追溯制度,降低物流成本。建立全球海产品贸易信息资料库,聚集全球海产品资源,打造成集原料交易、海产品深加工、冻品国际贸易和冷链物流于一体的国际级海产品交易平台,从而实现“立足福建、布局海外、辐射全国、经络东盟、合作共赢、走向世界”的宏伟目标。省里应尽快成立海上丝绸之路与中国—东盟海产品产业合作的领导小组,并参照广西等兄弟省份的做法,由一名副省长牵头处理中国与东盟自贸区的相关事宜。为尽快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设立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省证监局派员指导做好我省与国家证监会的对接工作。把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东盟海产品产业合作园项目,作为未来成立中国—东盟海峡自贸区的实验田,出台东盟海产品养殖进入中国享受国民待遇,海关免税扶持鼓励政策,先行先试。

【办理】该提案由副省长郑晓松和省政协副主席陈绍军共同督办。去年初以来,省委、省政府多次部署,积极推动。去年8月底,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一带一路”建设各项工作。该文件明确了我省融入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合作领域、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扶持、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及重大建设项目,李华等委员的建议已在该文件中充分体现。去年9月中旬,郑晓松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目前,省直有关单位和部分设区市正在积极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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