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成立保护生态环境协调室破解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执法难 政法“组合拳”保护碧水青山 东南网2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国萍 通讯员 潘文书)近日,走进柘荣县城郊乡西山岗村,记者发现,原先又脏又臭的生牛屠宰场原址上,已种上香樟、深山含笑等树种。“要不是保护生态环境协调室的强力推动,屠宰场的污染问题还真难解决。”县环保局局长袁伏延说。 该屠宰场恶臭问题困扰了西山岗村群众10年之久,群众反映非常强烈。县环保部门多次介入,但业主总是“躲猫猫”,整改通知书下达了也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由于搬迁涉及多个部门,环保部门协调不了,陷入执法难的尴尬。 去年8月,县政法委成立保护生态环境协调室。县政法委书记挂帅,第一个案件就是召集县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县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工作人员,介入生牛屠宰场调查、取证,对业主形成震慑,并有效协调经贸、国土、乡镇等部门,很快搬迁了屠宰场。 据悉,早在2009年,柘荣法院就成立了全国首个县级生态环境审判庭,首创“复绿补种”审判模式,制定“毁一补十”的林木补种标准、预交保证金的“复绿补种”保障机制。接着,县检察院成立了生态资源检察科,涉及生态保护案件由原来的失火等3种罪扩大到放火、非法采矿等11类。现在,县政法委成立保护生态环境协调室,主要职能是强化与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衔接,理顺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办理机制,建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等,可有效破解生态环境保护政出多门或执法难问题,形成了强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政法“组合拳”。 目前,该县在保护生态环境协调室牵头下,开展了对环保局、林业局存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发出查处建议,促进环保局对全县范围内可能造成污染的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先后排查铸件、板材加工、刀剪等企业43家,关停非法企业7家,限期整改企业23家,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天然气管道、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中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现象进行调研,并将提出具体修复措施。 “有了公检法部门的联动,我们查处生态环境案件更有底气,也更快速有效了。”袁伏延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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