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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强环保执法建网格化管理 杜绝环境监管盲区

2015-02-27 09:15:15 练仁福 陈文浩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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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练仁福 陈文浩)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的措施与力度,将掀起新一轮的“环保风暴”。根据《通知》,我省今年将组织开展一次全省环境保护全面排查,严厉惩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机制强化公众参与监督。作为最大的亮点,我省将实施“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有助于解决乱烧垃圾、焚烧秸秆等环保监管难题。

加快修法,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通知》提出,今年年底前,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一次全省环境保护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所有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等。

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通知》提出将严厉惩治。如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化工、涉重金属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环境违法问题屡查屡犯、拒不执行停产整治决定或者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我省还将加快修订《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强化排污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

网格化方案,6月底前公开

在环境监管制度建设上,《通知》提出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各市、县(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统筹环保监管执法力量,实施“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要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完善监管体系,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乡镇府、街道办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省环保厅要抓紧提出全省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各市、县(区)政府要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本辖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相关人士解读说,所谓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就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辖区环境监管工作任务和环境监管力量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标准,结合行政区划,划分成若干网格状单元,将监管力量下沉至各单元,将日常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实现定区域、定任务、定责任。

该人士说,老百姓反映强烈的乱烧垃圾、焚烧秸秆等行为,很多是发生在城乡接合部等片区,执法力量薄弱,施行网格化后,就要求执法力量真正沉下去、担起责,“这就杜绝了所谓的‘监管盲区’,而且如果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可追责到具体的责任人,意义重大。”

探索实现执法全过程公开

环保执法上我省也将强化公众参与监督。环保部门每月要公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健全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探索实施第三方评估;探索在行政执法后督察、专项执法检查、重点信访案件查处等过程中邀请新闻媒体、社会环境监督员或公众参与,实现执法全过程公开。

而在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上,审计机关要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执行环保政策、落实有关目标责任制、解决环境问题等情况进行审计。对网格监管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接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后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者推诿执法等监管执法不作为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此外,我省还要求环保部门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快建立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又讯福建省环保厅日前下发通知,对全省建设项目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底数,分类制定落实环保整改方案,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全省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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