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3月12日电(记者 陈弘毅)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的2014年全省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显示,汽车类消费中的购车合同、新车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等环节都是投诉热点,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车用车过程中应了解并相关法规为自己维权。 福建省消委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福建全省交通工具类投诉7299件,占总投诉量的8.44%,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0.43%。汽车消费投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签订合同容易退还定金难,一些热门品牌汽车需求量大,产能无法满足需求,经销商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仍和客户签订合同,造成违约;新车质量问题投诉突出,涉及发动机、离合器、变速箱、制动系统等方面问题;车辆售后服务无法保障,一些商家只注重经销不重视售后服务,对问题汽车时常采取推诿手段,工作服务不到位;商家承诺“帮助贷款”实则无法兑现等。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施行,消费者应及时学习和掌握相关规定,便于需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购车时要多方了解汽车信息,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例,发现有不明之处应及时指出;同时,在购买或维修过程中要向对方索要发票及相关票据。(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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