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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4年网购类投诉1364件 朋友圈消费容易维权难

2015-03-15 08:49:0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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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4年网购类投诉1364件,同比增长171 .17%

朋友圈“杀熟”消费容易维权难

编者按

网络购物、手机支付、打车软件……越来越多的移动应用“绑定”了我们的生活,带来便捷与实惠的同时,也带来权益侵犯隐患。福建省工商系统2014年数据显示,网购类投诉1364件,相比上年增幅高达171.17%,微信、网购等新型营销模式引发的消费纠纷不断增多。福建省消委会近日对10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进行公布,团购优惠不兑现也上榜。未来,网络消费与生活的关系会越来越紧密,大家享受网络消费便利的同时,也不能放松警惕。

朋友圈成买卖圈

东南网3月15日讯 (本网记者 倪斌 实习生 罗霞)当互联网和消费发生反应时,人们看到了方便、实惠、快捷,也听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网购商品质量参差不齐、网络消费暗藏陷阱、假冒伪劣产品聚集……买时容易退换难,因为网络消费的特殊性,维权往往多生波折。

微信消费纠纷不断增多

根据福建省工商系统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系统、福建省质监系统12365投诉举报中心和福建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投诉汇总统计数据,2014年度全省受理消费者投诉共计86481件,其中,福建省工商系统统计到的网购类投诉1364件,比2013年增加831件,增幅高达171.17%。微信、网购等新型营销模式引发的消费纠纷不断增多。

现在,多数人的朋友圈里都有人在卖东西,而且这样的信息越来越多。“一个是高中同学,一个是以前的同事,天天发微信就是卖东西,天天更新几遍微信,没有一条跟她的生活有关,全部是推销东西,看着真烦。”网友“山楂的味道”抱怨。网友“梦”则表示,“每天朋友圈总被各种化妆品广告刷屏,真想把那些人拉黑。”

微商崛起于微信朋友圈,买家和卖家基本上都是真实生活中的朋友,这样买卖双方会比较信任。但是,由于微商发展得太快,从而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假货泛滥,这也给消费者带来很多的困扰。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来自移动端的电子商务(如微信购物、App购物、手机QQ网购)等新兴移动网购领域维权问题日渐凸显,成为仅次于传统PC网购和O2O团购的第三大用户投诉热点领域,占总电商投诉11.01%。

微信消费纠纷维权难

根据福建省消费者投诉数据分析,目前微信购物遇到的问题,一是买来后发现东西是假冒的或存在质量问题,随后与销售商产生争议;二是消费者按商家要求集到足够数量的赞,但商家没有按照之前的约定兑现承诺赠送礼品、提供优惠等。如2014年2月,福州的黄小姐参加某音乐餐吧的微信优惠活动,即微信集满100个赞就赠送一份价值188元的套餐。黄小姐集满100个赞后,与商家联系,却被告知必须两个人同行,一人正常消费方可使用该套餐。黄小姐表示,在微信上推销时商家并没有告知这样的条件,要求商家兑现承诺遭到拒绝,双方协商不成而投诉。经福州市消委会调解,商家履行承诺,赠送黄小姐两份价值188元的套餐。

还有一个案例,去年7月,黄女士花了3600元从一个微信商家那里买了一批“海外代购”的欧蒂芙面膜。收货后,黄女士发现面膜有点不对劲:精华液含量少,面膜的防伪验证码在网上“查无信息”。黄女士感觉上当了,用微信与卖家联系,并提出退货。但对方说发错货,会重发,并发给黄女士一个虚假快递单号,之后就不理黄女士了。黄女士向12315中心投诉,但只能提供发货地址。消委会接诉后,根据地址无法找到这家贸易公司,只能终止调解。

确认卖家信息再消费

省消委会相关人士表示,微信的销售者很多都没有办理注册登记,许多还是业余兼职的,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纠纷就很难解决。如果要维权,可能成本也会很高。而且,微信朋友圈不像淘宝、京东等这种“第三方交易平台”,所以买家不能依据“消法”主张维权。

同时,省消委会建议广大网友,在选择微商消费时,应尽量选择有实体店的商家,充分确认卖家信息后再消费。同时,要保留相关购物聊天记录,付款时要保留银行、支付宝等支付凭据以及卖家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尽可能降低购物风险。价格较高的商品,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商品,比如药品、保健品、电器等,建议到正规商家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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