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事:朋友圈消费容易维权难
2015-03-15 09:07:3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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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消费纠纷维权难 根据福建省消费者投诉数据分析,目前微信购物遇到的问题,一是买来后发现东西是假冒的或存在质量问题,随后与销售商产生争议;二是消费者按商家要求集到足够数量的赞,但商家没有按照之前的约定兑现承诺赠送礼品、提供优惠等。如2014年2月,福州的黄小姐参加某音乐餐吧的微信优惠活动,即微信集满100个赞就赠送一份价值188元的套餐。黄小姐集满100个赞后,与商家联系,却被告知必须两个人同行,一人正常消费方可使用该套餐。黄小姐表示,在微信上推销时商家并没有告知这样的条件,要求商家兑现承诺遭到拒绝,双方协商不成而投诉。经福州市消委会调解,商家履行承诺,赠送黄小姐两份价值188元的套餐。 还有一个案例,去年7月,黄女士花了3600元从一个微信商家那里买了一批“海外代购”的欧蒂芙面膜。收货后,黄女士发现面膜有点不对劲:精华液含量少,面膜的防伪验证码在网上“查无信息”。黄女士感觉上当了,用微信与卖家联系,并提出退货。但对方说发错货,会重发,并发给黄女士一个虚假快递单号,之后就不理黄女士了。黄女士向12315中心投诉,但只能提供发货地址。消委会接诉后,根据地址无法找到这家贸易公司,只能终止调解。 确认卖家信息再消费 省消委会相关人士表示,微信的销售者很多都没有办理注册登记,许多还是业余兼职的,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纠纷就很难解决。如果要维权,可能成本也会很高。而且,微信朋友圈不像淘宝、京东等这种“第三方交易平台”,所以买家不能依据“消法”主张维权。 同时,省消委会建议广大网友,在选择微商消费时,应尽量选择有实体店的商家,充分确认卖家信息后再消费。同时,要保留相关购物聊天记录,付款时要保留银行、支付宝等支付凭据以及卖家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尽可能降低购物风险。价格较高的商品,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商品,比如药品、保健品、电器等,建议到正规商家处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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