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实名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竟有名无实
2015-03-30 07:54:19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保险单“姓名”和“证件号”均为空白。 福州新闻网3月30日讯 我省旅客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乘意险”)实行实名制已近一个月。福州晚报记者调查发现,即使未携带身份证,只要报出身份证号也能买这种保险。虽有明文规定,保单上要载明被保险人身份的关键信息,但记者拿到手的保险单上,姓名与证件号是空白,保单号模糊不清。 走访:没带身份证 也能买“乘意险” 昨日,有乘客向福州晚报记者反映,“乘意险”实行实名制,但客运站并未执行到位。事实是否如此?记者走访了福州汽车北站。 记者在现场看到,售票窗旁立着一面温馨提示牌,其中一条是“欢迎自愿购买乘客意外伤害保险,请您出示二代身份证”。据了解,自3月1日起,我省旅客购买“乘意险”实行实名制。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张贴投保提示,是福建保监会的要求。为了维护旅客的选择权,严禁搭售“乘意险”。 记者观察发现,在各个售票窗口,乘客说明目的地后,售票员就会报出加上保险的票价,有的乘客会明确表示不要保险,若乘客对加上保险的价格无异议,售票员就会要求出示身份证。然而,记者也注意到,有的乘客没带身份证,只是报出了身份证号码,也买到了“乘意险”。 昨日17时许,记者在8号售票窗口看到,前往福鼎的两名乘客共花226元买了两张带“乘意险”的车票,售票员只要求出示一张身份证。 紧接着,轮到记者买票,记者随口说去闽清,这名售票员说车费加保险一共23元。记者问:“没带身份证可以吗?”售票员回答:“你记得身份证号吗?报一下。”记者报出身份证号,成功买到“乘意险”。 |
相关阅读:
- [ 03-26]三明市梅列区列西街道: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传递爱心
- [ 03-25]梅列区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动员会
- [ 03-23]消费过程遭遇意外伤害 四种模式可供合法索赔
——厦门市4起意外伤害消费纠纷典型案例评析 - [ 03-10]平潭汽车站本月起实名制购买汽车意外伤害险
- [ 02-10]中国人寿罗源支公司快速赔付意外伤害保险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