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推改革创新举措
2015-04-04 07:19:07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晖 |
分享到:
|
平潭片区 试点“采信台湾认证认可结果” 便利:无需重复认证,提高通关效率 自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以来,平潭片区就在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优化通关管理模式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一项便是,去年12月,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就正式在平潭启动了采信台湾认证认可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试点。对获得台湾地区财团法人“全国”认证基金会(TAF)认可且经省检验检疫局调查确认的商品验证登陆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结果报告,均予以采信。此外,检验检疫部门还将适时公布采信进口台湾产品名目以及认证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试行商事主体名称“自主选用” 便利:申请人可在网上自行查询选择 此外,平潭片区自今年2月份也开始率先试行商事主体名称“自助查重、自主选用”的做法。首创允许商事主体在名称中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等作为企 业字号,允许在拟设集团的母公司名称中先行使用“集团”字样,允许商事主体名称中不体现行业特征等。而申请人可在网上自行查询选择企业名称,并申请登记。 另外,在平潭片区自今年3月起还试运行了企业联络地址登记制度。这改变了过去对申请注册企业一律要求提供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做法,对无需经营场所或暂不需要经营场所的商事主体,允许其只提供一个能够满足文书送达和工作联系需要的联络地址,即可办理注册手续。目前,已经有11家企业使用联络地址办理了注册手续。 筹备试行台商协会总担保制度 便利:简化行政手续 同时,平潭片区目前还在筹备对台企试行“台商协会总担保制度”,据了解,作为台商协会的会员企业,只需要缴纳一定保证金,就可以享受由台商协会提供的总担保。这一担保的担保主体是台商协会,而不是进出口货物收发人自身,担保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另外,台商协会提供的总担保也不是普通担保,在总担保有效期内,企业多次办理相同海关事务,无需再逐次提供担保,简化了行政手续,也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占用。该措施将于自贸试验区挂牌后实施。 |
相关阅读:
- [ 04-03]福建自贸试验区八项改革创新举措齐发力
- [ 04-03]先销售再交税 厦门自贸试验区实时快速清关
- [ 04-01]福建省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相关法规规定(图)
- [ 03-30]国家旅游局七措施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旅游业开放
- [ 03-30]首届福建自贸试验区高端论坛举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