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出租汽车和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将修订

2015-04-22 09:10:01 赵铮艳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晖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4月2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昨日,福建省物价局公布今年我省价格成本工作的要点。我省将重新修订出租车营运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城市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在推进成本监审工作的同时,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据悉,配合资源性价格改革和围绕改善民生的目标,我省将开展发电、供水、供气、医药、教育、保障性住房、交通运输、游览参观点、部分中介服务及其他经营性服务项目等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有针对性地适时选择部分重要商品或服务项目,尤其是备受关注的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民生价费热点项目,主动对其开展定期成本监审,建立成本资料数据库;根据今年将要修订公布的《福建省定价目录》,及时修订《福建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

省物价部门还将健全完善相关行业成本监审办法,重新修订《福建省客运出租汽车营运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和《福建省城市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今年五个设区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部分游览参观点等事关民生的项目将进行定价听证。

此外,我省还将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除了按时完成直报和专项调查、做好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继续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样本优化等工作外,将建立健全农产品成本调查培训制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