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6日厦门专电(本网特派记者 陈楠)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在厦门召开第十一届旅游博览会第二次新闻发布会。“旅博会”组委会副秘书长、福建省旅游局副局长郑维荣就本次旅博会的亮点和特色做了介绍。以下是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记者: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有何特点?是如何运作的? “旅博会”组委会副秘书长、福建省旅游局副局长郑维荣:一带一路,互联互通,旅游先通。“一带一路”总体布局下的新时代中国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更加明确,推进的走向更加清晰,计划的制定更加具体,瞄准的市场更加精准。 为整合“海丝”沿线省(区、市)旅游产品和市场资源,推进城市之间旅游交流与合作,策划打造中国“海丝”世界级精品旅游线路,进一步提升中国“海丝”旅游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定位的—福建,5月8日将联合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广东、广西、海南等十省市区旅游主管部门,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2个旅游机构,共同在海丝重要战略节点城市厦门成立“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以强化旅游全方位推进与海丝沿线各省、各国的交流合作。该组织明显具有以下几特点: 一是联盟组织层级高。该联盟由国家旅游局直接指导,是国内高层级的旅游联盟组织。5月8日成立仪式上,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和福建省政府副省长郑珊洁出席会议,并分别致辞,体现了国家旅游局和福建政府对该联盟的高度重视。 二是联盟组织成员“10+2”参与面广。将全面联合“海丝”沿线省份福建、河北、天津、山东、江苏、浙江、上海、广东、广西、海南旅游主管部门和以及香港、澳门旅游机构代表,共同开展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活动。这些区域都囊括了大量旅游资源,拥有大批具备国际竞争力和国际知名度的旅游产品,是中国旅游业的资源富集区和人才富集区,是实现入境游市场区域联动、资源整合的精华宝地。 三是联盟组织将突出福建核心区地位。将发挥福建“山、海、亚、侨、特、台”优势,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互联互通的先行区和国际旅游合作示范区,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成为旅游国际合作发展的重要桥头堡和核心区。 四是联盟组织机制活。采取轮值主席的办法,秘书处设在福建旅游旅游局,将建立经常性的对口联系机制,成立联盟秘书处,做好联盟内部的联络与协调工作,确保联盟成员之间信息畅通、沟通快捷、协作高效。 五是联盟成立大会成果多。5月8日成立大会将通过《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章程》,会上各会员单位还将共同签署《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合作宣言》,并发布12个联盟成员共同推出的第一批5条串联产品,分别是“丝路风情 . 经典揽胜之旅”、“丝路风情 . 海丝遗迹之旅、“丝路风情 . 人文怀古之旅”、“丝路风情 . 山海文化之旅”、“丝路风情 . 椰海风情之旅”,这些产品线路各成员单位将进行集中向境内外共同宣传推广。 在运作上,联盟务实合作,重在提升合作实效 海丝联盟组织合作非常务实,联盟组织将采取“资源共享、市场共拓、品牌共创、利益共享”的原则,自2015—2017年,共同制订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三年行动计划,采取任务清单形式,共同推动工作开展。尤其是逐步推进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旅游交通互通便利化,深化旅游投资合作,构建面向全球的旅游营销平台,互为客源市场,建立区域旅游合作发展机制,打造具有海上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 一是统一品牌形象。统筹规划。在实施“海丝”国际旅游品牌战略,打造“海丝”世界级旅游产品等方面形成共识。强化项目合作、优化区域互补、提升服务品质、促进协调发展,打造“海丝”旅游经济带,使之成为号召力强、影响力大、国际化程度高的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挖掘特色。形成面向国际客源市场的“海丝”旅游国际品牌宣传口号,推出“美丽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品牌形象,共同打造“海丝旅游”整体品牌。 整合资源。统一制作面向国际客源市场,尤其是“海丝”沿线国家的多语种“海丝”旅游宣传广告片、旅游专题片和“海丝”旅游宣传推广手册等;以优势资源为轴线,将“海丝”沿线自然、人文景点串联起来,每年组合个性鲜明、一程多站、适销对路的“海丝”国际、国内旅游精品线路;充分发挥天津、青岛、上海、厦门、三亚等国际邮轮母港优势,加强与境外邮轮公司合作,新增连接东亚、西亚、中亚、东南亚等“海丝”沿线国家新航线,重点开发“海丝”邮轮旅游度假产品、“海丝”文化、民俗旅游产品等。 二是联合产品推广。用好国家平台。共同协助国家旅游局开展连续3年的“美丽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旅游联合推广活动,2015年由福建省旅游局协助,2016年由广东省旅游局协助,2017年由海南省旅游委协助,后续推广活动由联盟大会提出,由国家旅游局确定。 加强区域互动。联手实施“走出去”营销战略,在国内外组织大型“海丝”旅游联合促销活动,创新联合推广模式。 整合营销渠道。积极利用国外主流媒体,包括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投放“海丝”旅游宣传广告片、旅游专题片,联合推广“海丝”精品旅游线路,逐步构建海丝旅游共同市场。 相互支持配合。举办并参加“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国际旅游节”、“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天津)”、中国(青岛)国际邮轮峰会、中国山东(济南)国际旅游交易会、“南京国际度假旅游及房车展览会”、“苏州国际丝绸旅游节”、“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山水旅游节”、“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海上丝绸之路海南国际旅游节”等活动,邀请“海丝”沿线国家、城市参加,进一步推进跨区域、跨国界城市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是合力网络营销。建立各成员省市旅游网站友情链接,实现旅游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宣传平台的良好互动;在商业门户网站、OTA和各种新媒体平台上合作开展“海丝”旅游口碑宣传;充分利用Facebook等国际社交平台进行“海丝”旅游互动营销;注册专属域名,策划搭建面向东南亚的“海丝”旅游专题网站,强化宣传“海丝”旅游资源和产品。 四是共拓渠道开发。充分发挥国家旅游局21个驻外办事处对外宣传推广的窗口作用,将统一制作的“海丝”旅游宣传品,寄发到驻外办事处委托发放;充分利用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的平台,邀请国际买家及境内外大型旅游批发商到“联盟”成员省市踩线,营销“海丝”旅游产品和线路;强化与全国百强旅行商、与世界著名旅游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在“海丝”沿线国家主要城市设立“中国海上丝绸之路联合推广中心”,拓展海丝旅游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国内外知名航空公司渠道,依托其完善的销售网络,包装宣传“海丝”旅游产品。 五是统筹营销基金。联盟成员单位每年根据联盟大会要求和自身宣传重点,各自统筹营销资金,用于“海丝”旅游品牌形象宣传及联合营销活动。 六是完善合作机制。每年由“联盟”成员单位轮值作为活动的主办方和执行方,牵头组织“海丝”旅游联合宣传推广活动;由主办方成立联盟秘书处,由各联盟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在国家旅游局的指导下,负责制定相关活动方案,建立经常性的对口联系机制,做好联盟内部的联络与协调工作,确保联盟成员之间信息畅通,协作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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