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照相点无收费公示 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将责令整改
2015-05-13 17:09: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5月13日讯 4月22日,网友“5-5元”在《直通屏山》留言称,在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结婚拍照收取55元费用,但拍照前并未看到价格公示,也没有开具合法收据。 针对该网友的留言反映,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于4月24日发来回复称,中心于2013年3月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连江维纳斯婚纱摄影公司设立便民照相点,收费的同时为群众开具加盖该公司公章的发票。“目前,我中心责令便民照相点对各项收费予以公示,以取信于民。感谢网友的监督!” 详情如下: 【网友留言】 网友“5-5元”:连江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结婚拍照收费55元,拍照前没有公示价格,没有开发票只给了张没有盖章的且没有抬头单位的收据,特此反映,望部门处理。【详细】 【回复单位: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关于有网友就“结婚拍照收费”相关情况留言的回复 《直通屏山》编辑部: 连江行政服务中心于2012年3月13日正式运行,运行初期,因没有引进照相馆,群众外跑到街上拍照。往返极为不便,且费用收取方面极为混乱,高者120元,低者100元不等,群众反映极为强烈。为方便群众,规范收费,中心于2013年3月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连江维纳斯婚纱摄影公司设立便民照相点,当时,即请监察、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介入,对收费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引进的照相窗口收费不得高于市场价。经过各方面(相片材质、冲洗效果、冲洗时间)反复比较,以同行业市场价为指导,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收费同时为群众开具加盖该公司公章的发票。该照相点采用人工照相、电脑修校,冲洗照片一条龙运作,3名员工全程服务,实现立拍立取,为群众办证节约时间。中心始终坚持群众自愿原则,群众可自由选择任意照相点拍照,不强制指定具体照相馆和照相方式。目前,我中心责令便民照相点对各项收费予以公示,以取信于民。感谢网友的监督! 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5年4月24日 |
相关阅读:
- [ 05-06]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举措加强党风政风建设
- [ 05-05]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四个全面”学习读本》活动
- [ 05-05]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以高分顺利通过国家级标准化验收
- [ 04-24][投诉]连江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存收费乱象
- [ 04-22]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强化举措推进机关文化建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