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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延平区给纪检干部“八小时外”划“红线”

2015-05-18 16:30:53 沈汝发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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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5月18日电(记者 沈汝发)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近日制定出台规定,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作风方面可能存在的10种情形划“红线”,对突破“红线”的干部采取效能问责、党政纪处分等方式进行查处。

根据规定,延平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将进行强化监督。把纪检监察干部在各种社交场合是否坚持党性原则、自身形象,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方面都列入监督管理的范畴之内。

延平区纪委表示,对违反规定的10种情形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在效能问责、党政纪处分的同时将进行组织处理,视情节轻重采取停职检查、调整岗位、辞职、免职、降职、辞退解聘等方式,进行“下课问责”。凡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实的,一律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延平区纪委监察局还将采取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回访、特邀监察员等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

此外,延平区还制定了“八小时”工作以外活动报告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离开延平区,需向分管干部工作的区纪委副书记报告,科级干部需向区纪委书记报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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