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革—— 自贸新政带来转机 5月8日,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联合宣布国家旅游局赋予福建自贸试验区的若干涉台旅游开放新政,并进行解读。 这些新政包括:允许3家台资合资旅行社试点经营福建居民赴台湾地区团队旅游业务;支持台湾合法导游、领队经有关旅游主管部门培训认证后,在自贸试验区所在设区市执业;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居住一年以上的台湾籍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证,并按规定申领导游证后在大陆执业等。 新政带来的刺激立竿见影——目前已有7家企业陆续申报在我省自贸试验区设立台资合资旅行社;省康辉、省中旅、厦门建发等14家大型旅行社已面向台湾招聘86名英语、小语种导游,甚至明确提出年薪10万元待遇;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厦门海峡两岸导游领队培训基地等与政策配套的人才培训机构相继挂牌成立…… “鲶鱼。”厦门市导游协会会长张斌这样形容台湾导游,“相比内地导游,台湾导游普遍年龄更大,相关从业经验更丰富,对游客服务理念也先进,他们入闽执业,将会给我省导游在综合素质提升方面带来相当大促进。” 台湾观光领队协会理事长刘文义向记者表示,台湾有不少领队、导游很看好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旅游业发展空间。“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旅游人才培训基地成立后,相信很快就有台湾导游过来执业。”他说,“他们将对福建现有的导游队伍,尤其是出境领队进行良性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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