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在我省实施两年有余,政策红利逐步显现并扩大 营改增为闽企减税百余亿 东南网6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记者 姚瑾 通讯员 谢能雨 李颖 张锦华) 日前,来自福建省国税局的消息称,营改增试点在我省实施两年多来,减税效应明显。截至4月,全省试点纳税人和非试点纳税人累计减税128.22亿元。 自2012年11月1日起,我省先后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广播影视业、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电信业试点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截至4月,全省试点纳税人已累计入库增值税107.6亿元,税负下降的户数占总户数的97.69%。与原缴纳营业税相比,累计实现减税72.28亿元,其中,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减税面达100%,共减税10.94亿元;一般纳税人减税面为84.94%,共减税61.34亿元。同时,非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因进项抵扣增加,间接享受结构性减免优惠,新增抵扣税额55.94亿元。 打通抵扣链条 降低应税服务成本 省国税局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已有13.83万户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2.37万户,占17.14%,小规模纳税人11.46万户,占82.86%。 营改增试点对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起到明显促进作用。以试点纳税人占比较多的福州市为例,截至4月底,福州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为41469户,相应累计减税30.62亿元,减税面达98.32%。试点企业主要集中在现代服务业,户数为39997户,占比96.45%。试点以来,福州市净增试点纳税人30839户,月均增长4.59%,其中,现代服务业净增30215户,月均增长4.8%。 “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由道道征收、全额征税转变为环环抵扣、增值征税,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福州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工作人员表示,特别是增值税抵扣链条打通后,企业购买应税服务的成本下降,激发了企业采购服务的积极性,这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发展。 南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电气、电子技术与应用工程的研发、设计、安装及咨询服务。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虽然营改增后税率由营业税税率5%改为增值税税率6%,但由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营改增后企业实际税负降至1.12%。同时,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可以抵扣税款,降低了下游客户采购成本,从2012年纳入营改增到去年,企业销售收入翻了一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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