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决定从本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设四个档,分别为1500元、1350元、1230元、1130元,上调了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6元、14.3元、13元、12元,上调了1.9-2元。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按规定,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上一次我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13年8月1日。 |
相关阅读:
- [ 07-22]厦门今年人均月入3493元 市民工资性收入仍占大头
- [ 07-21]欠14名工人14万多 跑路老板被判刑入牢
- [ 07-20]多家银行推公积金或工资等多种形式办无抵押贷款
- [ 07-19]厦门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500元 最低加班工资相应提高
- [ 07-18]平潭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50元
- [ 07-18]福州月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 比去年每月提高180元
- [ 07-18]厦门月最低工资调整至1500元 六个区为全省最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