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造迈向"制造" 一场建筑产业变革在福建悄然开启
2015-07-25 09:14:5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孙靖 |
分享到:
|
产业前景光明 建筑现代化,是建筑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省政府办公厅在5月出台了《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2015-2017年,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宁德、三明市要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2015-2016年,重点推进闽清县、厦门海沧区、惠安县、长泰县、华安县、云霄县、福安市、三明梅列区以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和服务基地(园区),为试点项目提供支撑。到2017年,全省培育并创建3-5个国家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和服务基地。 《指导意见》还明确,2018-2020年为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广期,试点设区市每年落实住宅新开工建筑面积不少于20%运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且所占比重每年增加3个百分点。 “这个产业前景光明!”在观摩会现场,与会者无不给出肯定答案。 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在进行—— 2014年6月,福建建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三一重工强强联手,引进全球领先技术的预制建筑自动化生产设备,打造了福建省第一条现代化PC生产线。2015年1月,建超集团同台湾润泰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引进先进的预制装配式建筑技术。 中建海峡也正在建设现代化PC生产线,9月可投产。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厦门特房集团、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省内大型建筑公司,都积极筹备向建筑产业现代化转型…… 各地积极筹划布局产业园区—— 目前,我省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产业园区共有8个,分别在福州闽清,厦门海沧,泉州惠安,漳州长泰、华安、云霄,宁德福安,三明梅列。 厦门于2014年9月通过住建部组织的专家评审,成为我省第一个、全国第七个“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 建超集团作为我省第一个生产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现代化生产企业,于2014年8月通过评审,成为全国第52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 《指导意见》推出一系列扶持措施,包括加强用地保障、加强金融服务、落实税费政策、提供招标支持、加大行业扶持、保障运输通畅等六大方面,如符合条件的工业化建筑,其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享受我省出台的工业企业相关扶持政策、施工企业在质量保证金予以优惠等。 省住建厅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做好工业化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鼓励推行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并在试点期间允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让有实力的设计、施工企业参与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 |
相关阅读:
- [ 07-24]同济大学建筑系学生到和平古镇测绘
- [ 07-24]福建自贸区扩大建筑服务领域对台开放
- [ 07-23]平潭建筑施工企业将全面办理工伤保险
- [ 07-23]平潭建筑施工企业将全面办理工伤保险
- [ 07-23]省住建厅厅长来岚调研 就台建筑企业入岚事项进行讨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