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8日讯 据福建省纪检监察厅消息,上半年,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495件,比增12.27%;全省查办厅处级干部案件131件,比增45.56%;对189名党员干部实施“一案双查”……
今年以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三转”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
关键词一:盯紧“关键少数”
一些地区、领域腐败案件高发的背后,“一把手”带头腐化堕落往往是关键性因素。
对此,福建省委书记尤权指出,要盯住惩治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领导岗位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盯紧“关键少数”,剑指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今年以来,福建省纪委立案省管干部案件15件。
7月上旬,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对外发布:南安市委原书记黄南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今年4月,黄南康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南安市是泉州市下辖的县级市,位居全国百强县(市)前列,常住人口140多万人。作为福建省经济、人口大县的“一把手”,黄南康的落马,在当地政坛引起不小震动。
今年来,福建省查处了龙岩市原副市长陈盛仪,漳州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许荣勇,福建建工集团原副总经理张仲平、中国移动福建公司原副总经理林柏江等严重违纪问题。
今年来,龙岩市纪委查处重要岗位“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11件,查办了永定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吴瑞林、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林庆祯和县政协原主席林家龙,以及新罗区委原常委、宣传部长郑华文等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其中,吴瑞林、郑华文在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继续收受财物,两人在2014年分别受贿数十万元。
“我们盯紧‘一把手’,特别是把党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手、顶风作案、影响恶劣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龙岩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成荣表示。
南平市查处乡科级及以上“一把手”案件51件,占科级及以上案件的50.5%;莆田市纪委查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钱元森利用职便收受好处,将乐县纪委查处县教育局原局长钟根旺收受学校工程建设承包人贿赂,大田县纪委查处县民政局原局长陈成册收受他人钱物等“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
关键词二:瞄准“群众身边”
6月20日,顺昌县洋口镇潘坊村两委干部刘为明、邱道明、陈木金、蒋邱明等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洋口镇相关挂村领导因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职失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案源于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去年底以来,潘坊村部分村民多次上访,反映村财不透明和村干部贪腐问题。“群众性上访、群体事件发生的背后,往往存在当地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影子。”顺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清才表示。
顺昌县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通过调阅账册,先是发现该村两委成员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人员受到党纪处理。与此同时,调查组顺藤摸瓜,发现该村5名村两委干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虚增发票套取资金、收受贿赂等问题,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群众身边的腐败,看似“小问题”,但往往涉及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加上点多面广,群众十分反感,深恶痛绝。
正风反腐如何“接地气”,让基层群众从中拥有更多的受益感?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指出,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能姑息放纵,要坚持零容忍,无论涉案金额多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福建省纪委出台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意见,确定了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贪污侵占、私分挪用、挥霍浪费集体资金,以及在征地拆迁中虚报冒领、贪污侵占补偿款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一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斩断与民争利“黑手”的正风反腐大行动。
三明市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今年来,全市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案件193件,公开通报曝光7期20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典型问题,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福州市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学难”问题,严肃查处了教育系统案件22件,其中对优质教育资源集中的市属学校和鼓楼区、台江区小学招生违纪问题的查处,起到了“查处一件、震慑一片”的作用。
上半年,福建省县、乡两级纪委共立案2910件,比增8.3%,查处贪污贿赂案件792件,移送司法机关302件;共查处村干部贪污贿赂案件235件,其中涉及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20件。
关键词三:实施“一案双查”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区分局在短期内先后有20名干警被立案调查,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今年3月,分局党委原书记、政委、纪委书记等3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其中分局党委原书记、局长吴金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12名街道和社区干部被追究党政纪及法律责任,东海街道党工委书记郭琼辉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南安市交通系统6名相关负责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其中市交通系统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一年来,南安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个中队20多名工作人员因违规接受宴请或收受贿赂,受到党纪国法惩处。
去年10月,福建省纪委出台加强和规范“一案双查”工作的意见,明确开展“一案双查”的基本要件、实施程序和工作要求,统一了全省各级开展“一案双查”的启动条件和工作标准。
记者发现,所谓“一案双查”,是针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违纪违法责任的同时,及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严肃追究地方或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失察失管的责任。
“凡单位主要领导或2名以上班子成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一年内有2名以上内设机构负责人,或3名以上直接管辖的下属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应分别对领导班子和相关成员启动‘一案双查’。”福建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说。
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共对189名党员干部实施“一案双查”,其中44人被党纪政纪立案调查,110人被诫勉谈话,通过执纪监督、强化问责,有效促进“两个责任”深入落实。(陈金来 池世銮 王李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