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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税局公布五大类税收政策 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2015-08-13 08:28: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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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省委九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日前,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布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落实五大类税收政策,进一步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一、落实科技创新税收政策,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大力扶持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落实“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增值税即征即退、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等优惠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对列入《中国高新技术商品出口目录》的产品,凡出口退税率未达到征税率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准,产品出口后可按征税率及现行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办理退税。

二、落实节能环保税收政策,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主要通过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政策推进环保建材生产,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保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享受抵免应纳税额;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

通过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退税款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鼓励太阳能、风力、核动力发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对购置的符合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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