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7日讯(本网记者 郑晓丹 实习生 刘丽妮)近日,为创文明城市,宿迁电视台对当地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集中曝光,比如,马路上抠鼻子、穿着拖鞋逛超市、带小孩在路边小便等。 随后,网友“枫叶情”在当地论坛发帖,就该档节目在曝光不文明行为时该不该打马赛克进行讨论。帖子吸引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很多网友表示,纠正不文明行为是好事,但建议打上马赛克,“这涉及个人隐私和肖像权的问题”。 但也有不少人认为,这个节目打了马赛克,“就没有威慑力了”,起不到监督的效果。 在一些报道中,应受访者要求,或者为了保护受访者,媒体会对相关人物进行马赛克处理,或对声音进行特殊处理。但什么时候应该打马赛克,很多网友表示“不清楚”。 业内观点认为,目前在一些新闻报道中,诸如不文明行为、虐童案件、扫黄扫毒活动等,为了追求传播效果,经常没有为当事人打上马赛克,在一次次的传播过程中,这已经伤害了当事人。 “对市民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并不涉法,但因为被曝光被亲朋好友看到,这些不文明行为者可能会觉得丢面子。”闽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李晓宁表示,惯例上,马赛克的处理方式多用于不便公开的情况、涉及法律案件的当事人,但目前马赛克处理方式已用得比以前宽泛。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教授林焱也表示,新闻界内对马赛克的运用范围没有明确界定,但需要规范使用方向,“细微的界定比较困难,但是新闻对保护市民的隐私还是需要的”。 网友语录>>> @kevintong:曝光当然没问题,但换位思考:如果你是当事人,是什么体验?尊重别人也是一种素质。 @林萧:市民在公共场合抠鼻屎,不仅上了电视,连个马赛克都没打就“出镜”,电视台的做法确实值得商榷。 @深山的小鸟:我是宿迁人,感觉把小孩小便拍下来不怎么好,大人可以憋一会儿找卫生间,小孩憋不了,不能对他们太苛求。 @琼:本意是好的,可是做得太过了,没有影响他人的行为,多少给别人留点隐私吧。 |
相关阅读:
- [ 07-10]央视给“大卫”打码 网友恶搞给名画穿衣
- [ 12-29]郑州市物价局:所有销售商品须一货一签 货签对位
- [ 10-15]业内爆料:中小食品供应商改食品日期是潜规则
- [ 06-08]超市茶叶竟“永不过期”
- [ 05-03]发改委:自选市场等处单个商品包装可不胶贴标签
- [ 04-30]国家发改委出台通知:超市商品不用都贴价格标签
- [ 04-30]发改委:自选市场等处单个商品包装可不胶贴价格标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