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3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获悉,今后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涉及劳动经济权益方面的侵权事件,确实需要走诉讼渠道的,各级工会将依法无偿为其提供法律咨询、聘请律师、诉讼代理和跟踪执行等全程服务。职工有困难可拨打“12351”维权服务热线求助。 目前,市总工会的职工服务中心已设置法律援助窗口,常年有律师驻点服务。今后县以上总工会也将在职工服务中心普遍建立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站)或者设置法律援助窗口,由县以上总工会选聘一批熟悉劳动权益法律的公职律师,常年性、常态化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至2018年,市总工会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工会都有望设立“劳动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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