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福建在全国首推跨域立案制度 有利于降低讼累和负担

2015-09-22 07:32:3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9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海铭) 21日,永春居民陈宏琼来到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将事先准备好的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立案法官。立案法官初步审核材料后,通过电话与厦门翔安区法院进行沟通,随后进行立案。15分钟后,身在永春的陈宏琼拿到盖有“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红色电子签章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她也成为全国首位跨行政区划进行立案的当事人。

陈宏琼的案件起诉对象住所地在厦门翔安,在21日之前,根据规定她要到翔安法院立案。陈宏琼说,得知要到厦门立案,一度动摇过打官司的念头。在得知省高院将在全省范围推广跨域立案制度时,她看到在“家门口”立案的希望。

21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在全国首推跨设区市立案制度。从当天起,在全省范围内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对属省内异地各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行政和申请执行(含非诉执行)案件,当事人可就近选择具备跨域立案服务条件的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办理立案事务。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跨域立案制度,让老百姓就近立案,有利于降低老百姓的讼累和负担,节省行政成本,提升司法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