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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质疑泉州九中社会实践活动 教育局约谈相关责任人

2016-01-04 17:15: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回复单位: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关于泉州九中组织高一学年社会实践有关问题的答复

《直通屏山》编辑部:

网友反映的泉州九中组织高一年社会实践每人160元太贵了的信件收悉。接到信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对学校的此次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及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和了解,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家长反映“社会实践没有什么好处”的问题。社会实践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关注社会,树立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的责任感;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教育工作的实效性的重要教育手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及2006年12月8日颁发的《福建省课程管理制度》中《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分配表》关于“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的有关要求,在校高中生需完成社区服务及社会实践在内的8个学分认定。社会实践是高中素质教育的重要部分,也是在校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的重要标志,在校高中生理应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泉州九中组织在校高中生进行包括综合体验、拓展训练、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劳动实践、社区服务等在内的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完成省教育厅颁布的课程要求规定的教学工作。由于高三年学业负担较重,学校在高一、高二两个学年四个学期开设综合实践活动:高一年完成国防教育及军事训练(2个学分、)实践体验(2个学分)、社区服务(2个学分)、劳动实践(2个学分),共8个学分。

此次学校组织高一学生开展的“拓展与体验----海丝文化行”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正是基于以上的要求及规定正常开展。据了解,本次活动内容包括参加“泉州猎鹰CS彩蛋基地”开设的《凝心聚力-向快乐出发》户外拓展训练(详细内容附材料),前往泉州“海上丝绸之路”艺术公园体验亚洲艺术文化。活动时间一天,行程近80公里。符合有关文件及实践活动开设要求,是一项非常有必要的实践体验活动,有助于学生的心理发展及感受体验和传承闽南“文都”文化。

二、关于家长反映“社会实践收费太贵”的问题。经查,泉州九中本次组织开展实践活动是高一年段根据年段实际组织策划,上报学校政教处,再由政教处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通过,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基本程序符合规定。具体收费项目如下:拓展训练营门票108元/人,保险5元/人,大巴包车费用36元/人,导游服务费5元/人,旅行社综合服务费6元/人,综合收费160元/人(内容附材料)。收费价格均低于实际市场价格,收费价格均由年段与旅行社公开议价,并均是学生自愿参加,未出现乱收费现象。

经核实,泉州九中高一年段在组织活动过程中,虽是按照自愿原则(实际有近20名同学没有参加),但忽略了自愿征集工作,没有发放相关活动组织的自愿征集书面材料,学校虽对收费进行监督,但没有就价格问题进行细致的反馈。工作上确实存在疏漏,给个别家长带来了误解。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已约谈了学校领导和年段负责人,要求学校对高一年段的工作疏漏进行整改,并在今后开展类似的社会实践活动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细致的审批工作,整改存在的疏漏问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学校精细化管理,加大办事流程的公开化、透明化,不断提升服务广大学生和家长的管理水平。

欢迎您继续关注丰泽教育的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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