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的一项法定权利。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我省人大代表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提出43件议案和818件建议。如果说提出建议是一种民意表达,那么,办理代表建议则是对代表权利的尊重和对民意的积极回应。
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前夕,我们选择其中一些建议及其办理情况进行回顾,借此感受各建议承办单位以改革创新和法治理念让办理工作成为政府转作风、办实事、解难题实际行动的过程,向人大代表、向人民交上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东南网1月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降低电价,扶持贫困县发展
【背景】目前,部分贫困县存在工业用电电价偏高的问题,造成招商引资难,企业运营成本高,竞争能力降低,难以发展壮大。
【建议】赖潭平等11位代表提出《关于扶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业发展用电优惠的建议》,建议省级有关部门加大统筹力度,对趸售县电价重新进行梳理,尤其是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业用电实行统一电价,并给予适当优惠,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扶持企业逐渐成长、壮大。
【回复】该建议由省物价局独办,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2014年,我省趸售县电网大工业平均电度电价0.5823元/千瓦时。23个省级扶贫重点县大工业电度电价高于平均水平的有武平、浦城、连城、长汀、云霄、霞浦和诏安县。按同价工作要求,从2015年7月1日起,这7个县的大工业电度电价统一降到0.5818元/千瓦时,年可减轻工业企业用电负担4549万元。
大力扶持,扩大种子基地影响
【背景】三明市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经近40年发展,形成在全国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和影响力的优势种子生产基地。
【建议】刘鑫等2位代表提出《关于支持三明市发展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的建议》,建议支持三明创建国家级种子产业园,建设高标准杂交水稻制种基地,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制种,推进种子加工技术装备升级。
【回复】该建议由省农业厅独办,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省政府高度重视三明市种子产业发展。一是争取国家资金。去年,农业部、财政部将国家制种大县奖励资金单列实行专款专用,经积极争取,全国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县建宁县的有关项目被列入第一档次扶持范围。财政部已下达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955万元,未来三年奖励资金累计将达4500万元。二是出台扶持政策。省政府办公厅去年6月出台支持三明市建设“中国稻种基地”的六条措施,其中2015-2020年省级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发展。“福建省(三明)杂交水稻种子产业项目”已列入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三是大力倾斜支持。在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和抛荒山垅田复耕改造项目中,优先安排制种基地县、乡镇的田间工程建设。去年8月向三明市8个县下达粮食(含种子)全程机械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约6000万元。三明市多家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已获得种子工程、农业综合开发良种工程、省级重点种子企业商业化育种补贴等项目支持。
多管齐下,整治司法鉴定市场乱象
【背景】目前,司法鉴定市场主要存在恶性竞争、鉴定质量无保障、管理混乱等市场乱象,给当事人增加负担,妨碍正常的诉讼秩序,同时也有损司法公信。
【建议】林剑平代表提出《关于整治司法鉴定市场乱象,切实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建议》,建议司法行政部门应严肃处理鉴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畅通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的信息反馈渠道,以法院对劣质鉴定意见的舍弃来倒逼鉴定机构提高鉴定质量;吸收现有司法鉴定资源,设立司法鉴定所;采用矩阵制管理结构,既有按职能划分的垂直领导系统,又有按项目划分的横向领导关系的结构;处理好司法鉴定所内外部关系。
【回复】该建议由省司法厅办理,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司法鉴定行业规范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联系通报机制,成立省级和设区市司法鉴定行业协会,逐步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质量管理方面,目前全省已有14家司法鉴定机构通过认证认可,已启动省级资质认定;每年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能力验证,参加率、通过率、满意率均居全国前列,队伍建设方面,全省近3年共举办专题培训班37期,培训人员2490人次。执业监管方面,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推进司法鉴定场所、鉴定程序规范化建设和司法鉴定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近3年来,共处罚5家鉴定机构。
发挥侨海优势,助力“一带一路”战略
【背景】福建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区域、重要枢纽和节点,从古至今一直保持着与南海、西南各国的交通、商旅联系,在对外经贸文化交流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拥有深厚的侨海资源优势。
【建议】鄢萍等5位代表提出《关于发挥侨海资源优势,助力福建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的建议》,建议福建应抓住机遇,充分发挥“侨”“海”优势,以园区建设为平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项目;以福建海丝文化为纽带,构筑“一带一路”沿线文化融合典范;以优势产能转移为契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交通网络为基础,构建海空联动的区域性综合枢纽,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南亚、西亚、中亚、中东、非洲以及拉美等地区的经济、文化和人文的全方位交流合作。
【回复】该建议由10个单位分办,其中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侨办、福州海关的办理结果为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省发改委、商务厅、海洋渔业厅、文化厅、旅游局和厦门海关的办理结果为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2014年8月以来,我省先后出台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战略的实施意见、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实施方案。经贸合作方面,去年1-10月,我省对“海丝”沿线国家合计出口1593.8亿元,同比增长8%,高于全省出口5.4个百分点。“海丝”沿线国家对我省投资项目66个,同比增长46.7%。我省对“海丝”沿线国家实际投资新增35个项目,实际投资13.59亿美元,同比增长4倍;在“海丝”沿线国家投资建设2个经贸合作园区。港口建设方面,围绕我省《关于加快港口发展的行动纲要(2014-2018年)》,加快建设港口群,加强与东盟国家港航合作,打造对接东盟的进出口基地,推进21世纪“海丝”战略枢纽建设。人文交流方面,以大型舞剧《丝海梦寻》和文物展览《丝路帆远》为重点,深化“海丝”文化内涵,精心打造“海丝”文化品牌;牵头成立“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通过举办“海丝情·桑梓梦”等活动,提升海外华侨华人对“一带一路”建设的理解和认同。海洋产业合作方面,重点推进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建设,出台进一步加快远洋渔业发展的五条措施,引导境外养殖业迅速发展,促进海洋装备设施融合发展。
积极争取,突破跨境电商发展瓶颈
【背景】近年来,泉州外贸企业积极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取得积极成效,泉州已成为大陆最大对台小额贸易口岸。但现有的通关、国检和退税政策和流程已不适合跨境电商的发展,难以实现快速通关和退税,已成为跨境电商发展的主要瓶颈。
【建议】黄少萍等12位代表提出《关于支持泉州申报“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建议》,建议省里支持泉州申报国家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方案,开发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强化“由企及物”的风险管理,加快建设跨境电商园区。
【回复】该建议由省商务厅独办,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省政府高度重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近年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方案》和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九条措施。泉州市于2014年3月获批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确“自2013年10月1日起,跨境电商出口政策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均可实施”,条件具备后向海关总署报备即可。经省市共同努力,泉州市在具备开展跨境零售出口试点的基本条件后,于去年2月向海关总署报备,4月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首票通关。而进口试点因涉及国家财税等政策创新,除郑州等7个城市作为试点外,现已暂缓进口试点城市审批。
加大力度,推动高新区建设发展
【背景】目前,科技部对新升级高新区的复核及评审已开始启动。以莆田高新区为例,自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以来,已成为莆田地区主导产业聚集度最高,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最集中的区域。
【建议】陈忠等4位代表提出《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建议》,建议省科技厅在科研项目分配时,将新升级的高新区按照设区市看待,单独分配名额;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我省国家级高新区成立协会,共同探索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模式,向科技部火炬中心及兄弟省市高新区学习先进发展经验,定期互相交流发展体会。
【回复】该建议由省科技厅独办,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近年来,省政府积极推动高新区建设发展。一是培育创建高新区。目前,我省共有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龙岩和三明7个国家级高新区。拟在南平、宁德市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通过重点帮扶的办法,新建省级高新区。正在研究制订加快高新区建设发展的有关措施。二是落实中关村试点政策。根据国务院向全国推广的6项中关村试点政策,我省已出台《福建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实施办法》《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省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的暂行规定》《福建省企业科技创新股权和分红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三是引进和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泉州高新区引进“数控一代”,建设“数控一代”科技创新中心;莆田高新区出台科技孵化器管理办法;龙岩高新区以企业化运作模式成功组建龙腾新能源汽车研究院。
加强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
【背景】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街名镇名村,保留着八闽大地不同时期各具特色的社会、经济、文化印记,是福建文化多样化不可或缺的历史文本,但目前我省对这些历史文化名城名街名镇名村的保护存在着力度不够和不平衡情况。
【建议】何强等16位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街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建议》,建议各级政府提高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认识,进一步确立依法行政的思想;积极探索有利于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科学解决保护资金筹措问题;尽快制定出台《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街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回复】该建议由省住建厅、文化厅、财政厅分办,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近年来,我省将历史文化名城名街名镇名村保护作为美丽福建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有机结合,共同推进。一是完善保护制度。出台《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和《福建省传统村落评审认定办法》;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审批权限提升至省政府;城乡建设中涉及传统城镇传统村落改造的部分实行方案报备制度;《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列入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目前准备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是编制保护规划。8个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基本完成保护规划编制,66个名镇名村以及64个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完成或正在编制,三坊七巷等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已基本完成或启动保护规划编制。三是开展保护修复。组织开展城镇历史建筑、特色建筑、历史风貌区普查,实施泉州涂门街等一批街区保护修复以及部分名镇名村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工作。四是加大财政投入。2014-2015年,我省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共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9亿元,2016年将获补助资金0.72亿元;省级共安排重点改善提升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奖代补”资金1.3亿元。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8个、街区28个、名镇名村85个,中国传统村落125个,初步形成历史文化资源体系。
完善政策,推进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背景】目前,乡村医生面临两大问题:一是整体待遇低,缺少吸引力;二是自身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议】苏振家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及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建议》,建议制定出台符合本省农村实际的农村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办法或条例;卫生主管部门要明确农村基层为村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政府财政补偿标准和服务范围;听取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让医改和公共卫生服务切合农村实际;增加村卫生所的硬件建设和设备配套;将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的考核内容;推动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检查。
【回复】该建议由省卫计委办理,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近年来,我省通过边远山区海岛乡镇卫生院建设计划、二级以上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活动、村卫生所改造提升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等,不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去年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全面启动深化医改工作,省卫计委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一是结合“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基层签约服务工作,强化乡镇卫生院建设,同时推广长汀县“一归口、三下放”基层医改经验,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二是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包括强化乡村医生管理和保障机制、改善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等12项工作任务,以提高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村卫生所医疗服务水平。三是将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并按国家要求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48%左右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交由村卫生所承担,由乡村医生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去年9月出台《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按时完成任务的乡村医生给予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补助。
打造品牌,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背景】我省旅游资源丰富,旅游发展状况在全国属中等水平,但还存在旅游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等问题,旅游管理人才、导游、交通、住宿、购物、娱乐等方面都存有不足,旅游产业化在一些地方还未形成。
【建议】林振传等3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全省旅游发展的建议》,建议加快修订新的《福建省旅游条例》,引入市场管理体制,将旅游发展与当地产业相结合。
【回复】该建议由省旅游局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农业厅和海洋与渔业厅办理,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近年来,我省全力打造“清新福建”品牌,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一是修订《福建省旅游条例》。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目前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二是深化旅游业改革。省政府去年5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在自贸试验区内成立3家台资合资旅行社;允许台湾导游、领队在自贸试验区执业和台湾居民报考导游资格;福建居民赴金马澎旅游实现“落地签”,率先试点台湾自驾车入闽。三是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去年1-10月,全省在建旅游项目325个,已完成投资362.8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85%。四是打响“清新福建”品牌。全省共推出1200多项旅游优惠措施,300余项主题活动。各地推出一批“清新福建”二级、三级品牌。开辟多元营销渠道,创新营销方式,突出“海丝”国际营销。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省优选出114个、总投资2979.81亿元的重大旅游项目,编印招商指南,通过旅博会平台与两岸四地投资商对接。六是推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水乡渔村、省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等项目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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