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时政报道 > 正文

省人大代表建议设立教育实践基地 使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有序开展

2016-01-15 13:22:11 王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分享到:

东南网1月15日讯 (本网记者 王楠)在《直通屏山》省委留言板中,关于“中小学举办教育实践活动必要性及收费”的疑问逐渐增多。网友“费500”反映,连江尚德中学收取高二学生500元出去“旅游”。网友“ezalor”留言称,泉州九中组织高一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每人收取160元,“根本没有好处,不如把钱退给学生买书籍更实用。”今日,《直通屏山带你问两会》关注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问题。

根据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的回复,《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福建省课程管理制度》中《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分配表》关于“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的有关要求,在校高中生需完成社区服务及社会实践在内的8个学分认定。收费也按照审批流程进行,没有出现乱收费现象。 

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有其必要性存在无专门平台、经费不足等问题

在有相关规定、收费也经审批的情况下,社会实践该如何开展才能有序进行?省人大代表巫燕华在今年省人代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议》,为社会实践建言献策。

巫燕华认为,社会实践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开展社会实践是素质教育的要求,实践出真知,人的正确思想从社会实践中来,所以学习知识和参与实践这件事情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虽有其必要性,但巫燕华坦言,目前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践基地的发展存在一些不足:没有专门的机构、机制与平台;学校不知如何带学生出去,往哪儿去;社会资源不知怎么进学校,教育教学当中的实践环节和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还没有完全对接起来。

除了社会实践活动“进不来出不去”外,学校在经费上,不能满足社会实践的需要。“学校缺少经费,也无法保障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巫燕华认为。

建立实践活动基地设专项经费 保障教育实践有序进行

教育实践活动该如何开展,才能保证其有序进行呢?巫燕华建议,由政府牵头,成立教育实践基地专门机构,建立一批示范基地,挖掘社会和学校两个资源,为各地、各学校搭建平台,建立机制推动落实。“在教育经费里面,也应设立专项经费,包含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费用。”巫燕华表示。

除上述两点外,巫燕华还建议建立安全制度,保障活动安全、建立参加社会实践纳入到评价体系的有效机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