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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建议设立教育实践基地 使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有序开展

2016-01-15 13:22:11 王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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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5日讯 (本网记者 王楠)在《直通屏山》省委留言板中,关于“中小学举办教育实践活动必要性及收费”的疑问逐渐增多。网友“费500”反映,连江尚德中学收取高二学生500元出去“旅游”。网友“ezalor”留言称,泉州九中组织高一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每人收取160元,“根本没有好处,不如把钱退给学生买书籍更实用。”今日,《直通屏山带你问两会》关注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问题。

根据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的回复,《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福建省课程管理制度》中《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分配表》关于“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的有关要求,在校高中生需完成社区服务及社会实践在内的8个学分认定。收费也按照审批流程进行,没有出现乱收费现象。 

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有其必要性存在无专门平台、经费不足等问题

在有相关规定、收费也经审批的情况下,社会实践该如何开展才能有序进行?省人大代表巫燕华在今年省人代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议》,为社会实践建言献策。

巫燕华认为,社会实践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开展社会实践是素质教育的要求,实践出真知,人的正确思想从社会实践中来,所以学习知识和参与实践这件事情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虽有其必要性,但巫燕华坦言,目前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践基地的发展存在一些不足:没有专门的机构、机制与平台;学校不知如何带学生出去,往哪儿去;社会资源不知怎么进学校,教育教学当中的实践环节和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还没有完全对接起来。

除了社会实践活动“进不来出不去”外,学校在经费上,不能满足社会实践的需要。“学校缺少经费,也无法保障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巫燕华认为。

建立实践活动基地设专项经费 保障教育实践有序进行

教育实践活动该如何开展,才能保证其有序进行呢?巫燕华建议,由政府牵头,成立教育实践基地专门机构,建立一批示范基地,挖掘社会和学校两个资源,为各地、各学校搭建平台,建立机制推动落实。“在教育经费里面,也应设立专项经费,包含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费用。”巫燕华表示。

除上述两点外,巫燕华还建议建立安全制度,保障活动安全、建立参加社会实践纳入到评价体系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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