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5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级生态县(市、区)称号
2016-02-03 22:33: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张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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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3日讯(本网记者 吴燕敏 通讯员 曾咏发)记者3日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环保部近日发布了“国家生态市、县(市、区)”名单,福建省5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级生态县(市、区)称号。 据悉,近年来,福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国家生态市、县(市、区)创建工作。根据环保部近日发布的“国家生态市、县(市、区)”名单,全国共有22个市、县(市、区)达到了国家生态市、县(市、区)考核指标要求,福建省的福州市永泰县、厦门市海沧区、泉州市洛江区、泉州市南安市、漳州市东山县名列其中,被授予“国家生态市、县(市、区)”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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